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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一公安分局副局长被举报公车私用 已缴交通费

2014年08月15日 08:42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晚,湛江警方就网帖反映麻章公安分局副局长黄永春涉嫌违法违纪问题查处情况进行通报,决定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向市公安局党委作书面检讨,并在全市公安机关通报批评。

  2014年7月21日,网民在新浪博客发表题为《湛江市麻章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黄永春涉嫌违法乱纪的情况反映》的博文,反映黄永春存在公车私用等五项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湛江市公安局党委对此高度重视,7月24日对黄永春作出停止执行职务决定,并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对所反映问题进行调查。经查,反映黄参与经营石场、经营停车场的问题查无实据;反映黄与妻子经营小产权房问题失实;反映黄违反计生政策超生问题以及违反殡改政策土葬其父亲问题失实;反映黄多次策划、指挥殴打与他有纠纷村民(其同宗兄弟)的问题查无实据;反映其公车私用的情况属实。

  经查实,今年7月17日上午7时许,黄永春驾驶备勤公务车回单位上班时,顺道将其当时正发高烧的儿子(13岁)送到麻章看医生,途中其儿说要顺路回学校拿作业本,黄遂将儿子送到学校取作业本,并电话叫其大哥接儿子去看医生,之后驾车回单位上班。调查组未发现其有其他时间公车私用行为。黄永春本人也承认了7月17日早上公车私用的事实,并已向分局警务保障室缴交了有关交通费。(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湛公宣)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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