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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政府提效先从“减副”做起

2014年08月19日 14:52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0)

  统计发现,今年以来,虽有多地对政府副秘书长进行“瘦身”,但各地副秘书长的超配依旧很普遍。比如,宁波市现任副市长7人,市政府副秘书长有16人。北京市副市长8人,市政府副秘书长人数达16人。

  包括“副秘书长”在内的政府副职配备“超配严重”,不是什么新鲜事,如此前曾有媒体报道的“铁岭市竟有9个副市长20个政府副秘书长”。而全国人大代表、中央纪委原副书记刘锡荣也曾表示,“一些乡镇好几百个干部,小汽车停了好几排,一些地方政府秘书长有十几个……”

  “副秘书长”等政府副职之所以“超配严重”,从官员职位配置的角度来看,原因当然首先还在于,目前针对副职官员的职位配备,还缺乏明确且具备足够刚性的制度。比如,尽管2009年中组部、中编办联合下发的相关通知曾要求“省市政府副秘书长的职数不得超领导班子副职职数”,但是“中组部2009年《通知》仅为政府规范性文件,属‘原则性规定’,并非刚性约束,也不能作为判断是否超编的依据”。而另一方面,在原本具有刚性约束力的国家法律层面,事实上又缺乏这方面的明确规定。如《地方政府组织法》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各厅、局、委员会、科分别设厅长、局长、主任、科长,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设副职”,但是,“副秘书长若干人”中的“若干人”究竟是多少人,以及究竟什么才是“可以设副职”的“必要时候”,并无进一步的规定。

  而除了刚性制度约束的缺乏,政府副职之所以易于“超配”,进一步分析,事实上也与长期以来许多更深层次的容易滋生“副职超配”问题的一些官场权力运行规则密切相关。比如,常常是“因人设岗”而不是“因岗设人”的官场生态,“由于地方政府局长、县长职数有限,副秘书长一直都被作为干部升迁、解决职级的平台”。再如,政府职能设计不合理、政府手中权力数量过多,并且相互之间的权力边界、职责不清。诚如有专家指出的,“政府职能边界不清、大量事物需人力沟通协调,为地方增设‘副秘书长’提供充分的理由和依据”。

  这种背景下,要想更顺利有效地实现政府副职“减副”,一方面,当然要尽快构建起更加明确和更具刚性约束力的官员职位制度。也即,在法律制度的层面和高度,尽快明确这样一些关键问题:一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究竟可以设置多少名包括副秘书长在内的副职职位;设置这些副职职位的具体依据和标准是什么;在设置这些职位的过程中,具体又应履行什么样的严格批准程序,等等。而与此同时,也要进一步着手改革完善“副职超配”背后相应的权力现状。比如,严格依照国务院此前提出的两个“凡是”政府退出原则和相应的政府职能转换要求,通过简政放权,大幅精简释放政府手中过多过大的权力配置,真正做到“还权于民”、“还权于市场、社会”。再如,通过推进包括地方政府的“大部制改革”,不断精简政府机构,将那些职能重叠、重复、交叉乃至“纯属多余”的行政部门,大刀阔斧地进行合并、重组、裁撤。张贵峰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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