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打工女成邻居“大管家”:帮收房租养花草
[读者报料]
这两天,本报连续推出“好邻居金不换”栏目,不少读者来电表示,看了很感动。
昨天,住在光谷藏龙新城小区的陈先生来电,推荐他身边的一位好邻居喻维民:“我经常出差,大部分时间在外地,幸亏有好邻居喻女士帮忙照看,浇花、打扫,家里总是干干净净。”
[记者走访]
陈先生是位公益志愿者,几乎每个月都要外出参加活动。他住在藏龙新城小区6栋,喜欢在家种花草、养兔子。
“喻女士也喜欢养花。”陈先生说,因为花草的缘故,他结识了住在同一单元的邻居喻维民女士。在接触过程中,他觉得这位女邻居很随和。由于长期出差,家里需要有人帮忙照看,给花草浇水,给兔子喂食。4年前,他想将家里的钥匙托管给喻女士,没想到她一口就答应了。
“今年6月,喻女士和儿子帮我照看家时,清理杂物堆无意发现了100元钱,还特地给我打个电话,把事情说清楚。”陈先生说,喻女士善良正直,让他特别感动。
邻居骆女士50多岁,住在喻女士隔壁一栋楼。3年前,她们在小区结识。这一年,骆女士搬了家,将自己的房子出租。每次租房、收租,骆女士都需要乘坐公交车,来回跑几个小时,十分辛苦。骆女士觉得喻维民人实在,平时又乐意帮人,便提出了“帮忙收租可提成”的想法。喻维民却说,“你把钥匙放我手里,万一有人求租,我带别人看房,收到钱再通过银行汇给你,我也不要你的一分钱。”
喻维民今年36岁,在中百仓储超市打工。她说,每天只上半天班,自己的时间较多。邻居们信任我,是对我的一种认可。再说了,都是朝夕相处的邻居,给他们做些力所能及的事,也没有什么。
不过,家里人也有点担心,万一邻居家出现“财产损失”难以说清楚。喻维民却不以为然,“帮邻居做好事,大家都会以诚相待的,我不担心那些。”
记者张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