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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旅游委:旅游大巴副驾位置不得设为导游专座

2014年08月23日 04:49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近年来,在全国发生的旅游团队交通事故中,多名带团导游因坐在旅游大巴导游折叠座椅位置造成伤亡。对此,市旅游委昨天下发通知,要求各旅行社不得将副驾驶或折叠座椅位置设为导游专座,以减少相关交通事故的发生几率。

  据了解,2012年10月,北京和平国旅一名导游在交通事故中死亡;2014年4月,朗途旅行社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导游受伤。针对这些事故,市旅游委为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导游员人身安全,减少导游员在带团过程中的交通伤亡事故,在昨天的相关通知中要求各旅行社:7座以上旅游客运车辆的副驾驶位置或折叠座椅位置,不得设为导游员专座。各旅行社应严格按通知要求,及时调整导游员座椅位置,将导游员座椅设置在司机后方合理位置,并设立明显标识。各旅行社在租用旅游客运车辆时,应根据团队人数合理考虑车辆座椅数量情况,调整导游员座椅位置不涉及拆卸座椅,不得改变车辆结构。(记者田虎)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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