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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最差”公交线路评选只是解决问题第一步

2014年08月25日 10:29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产品对市民生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根据《南方日报·惠州观察》报道,从6月起,惠州市交通局组织开展了评选惠城中心区“最差公交线路”活动,市交通管理总站将根据各公交线路市民问卷调查、安全生产检查及运行调查等情况,按照相关标准评选出“最差公交线路”,限期整改。

  对于公共服务,市民的好评或者差评往往口耳相传,长久以往,同样也会影响政府信用。政府要做的,是建立更加直接、快速和全面收集“点评”的渠道,作为改进公共服务的参考。此次评选是这方面的一个有益尝试。

  惠州已有的网络问政平台主要依赖市民个人在网上申诉,其缺陷在于所反映问题往往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孤立性和特殊性,欠缺从宏观、数据等层面的相互比照,也就会出现“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情形。惠州的各种评选也并不少见,但无论是此前惠州公安机关的“十佳卫士”还是教育部门的“十佳校长”,都侧重于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欠缺对表现较差者,或公共服务产品本身的评定。当然,欠缺并不等于没有。早在2009年,大亚湾区就曾出台“最佳单位”和“最差单位”评选办法,每月评选出1个最佳单位、1个最差单位,一年度两次及两次以上被评为最差单位的,由区委领导对其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

  同时评出“最佳”和“最差”,是此次“最差公交线路”评选的一个可以借鉴之处。然而,对于“最差”的处理,无论诫勉谈话,还是限期整改,都显力度不足。

  “差评”一词出现频率最高的应该是在淘宝上,在这个电商平台提供同一件商品和服务的商家少则数十家,多则上万家,好评和差评本身提供了选择的依据。但作为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产品,基本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号”,即使再差也只能勉强接受。因此,“最差”的评选只是发现问题,要解决问题,就必须建立对“最差”的严格处理机制,比如以适当的方式在内部实行末位淘汰。评选机制也应更加公开透明,有市民表示曾在公交车站看到有工作人员对公交巴士的到站情况进行认真记录。但如果评选方法没有充分公开,评选结果也易引起质疑。

  此外,仅仅评选出“最差”也很难全面反映公共服务状况,倒数第二差是否比“最差”的情况有质的提升也是疑问,建立更全面、均衡的评价体系同样是情理之中。

  公交不过是城市公共服务的一个方面,举凡医疗、卫生、教育,很多公共服务产品都可以做此类尝试。“最优”多见,“最差”难见,无非是因为前者令人鼓舞,后者却不够光彩。事实上,凡事既有最佳,在逻辑上自然就有“最差”,这是相对的必然。真正需要担心的是对各种“最差”放任自流,导致“没有最差,只有更差”。

  处理事务大抵可分为正的鼓励和负的约束,前者如设立仲恺区孵化器,支持创新,后者如今年5月出台的惠州民间投资等领域负面清单。“最差公交线路”评选属于后者,然而,负负得正,对最差的否定正是对整体服务水平提升的肯定。评先进以激励,评“最差”以鞭策,优秀者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不足者知耻后勇迎头赶上,形成你追我赶的态势,公共服务的整体提升方有充沛动力。(王彪)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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