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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消除行政潜规则唯有靠法治

2014年08月28日 15:10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广州市人大日前委托有关机构开展依法行政调查,结果显示受访市民认为行政潜规则比较多,主要有“没人举报就不管”、“出事了才管”、“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按领导要求执法”、“按领导要求审批”、“红头文件大于法律规定”、“特事特批”、“有熟人好办事”等等。潜规则存在的领域,主要是环保、医疗、城管、教育、公安、交通、工商管理等,土地管理、食品药品监管和质量监管则被认为属于潜规则存在“比较多”的领域。

  这个调查很有意思,也很有意义,让大家有机会对公权力进行评价。调查的主题是“依法行政”,其中行政领域中的潜规则特别引人关注,因为它过去一直隐而不宣,恰恰又能凸显出当今政治文化的方方面面。

  所有这些潜规则,一言以蔽之,其实就是“人治”的规则——之所以不叫潜规则,是因为中国一直以来多是“人治”当道,现在进入转型时期,“法治”成为标准,“人治”转入地下,转而成为潜规则。

  如何清除这些行政潜规则呢?很简单:变“人治”为“法治”,“法治”就是新的标准,也是新的方向。前些年时任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多次强调推进法治建设,“将人情社会变成法治社会。”只有在法治社会,“人治”以及由此导致的种种潜规则才会无所遁形。

  法治不是“依法主治”,而是“以法主治”。前者是依据法律进行治理,法律更多的时候还只是一个工具,在这个工具背后还有另外的治理主体存在;而后者是以法律进行治理,法律本身就是治理的主体。

  在法治社会,所有人都参与制定规则,所有人也都必须遵守规则,否则就会受到处罚;规则的最高形态就是法律,它可以说是所有人达成的一份契约,任何人都不得违背。在这样的社会,任何行政行为也都必须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既不可僭越,也不可怠惰,否则就是违规,类似我们今天大行其道的诸如“没人举报就不管”、“出事了才管”的所谓行政潜规则,是没有存在空间的。

  当今中国正在转型,在政治领域就是从“人治”向“法治”转型,只有不断完善、提升“法治”水平,才能慢慢消弭那些形形色色的行政潜规则。这次调查由广州人大发起,但愿人大在今后的法制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曾德雄)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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