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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通过立法让土地出让金不再“糊涂”

2014年08月29日 13:30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在过去的13年间,土地出让金总额累计近20万亿元。但基层干部透露,具体收了多少,怎么用的,只有部门一把手和具体经办人说得清楚。由此产生了侵占挪用、做高成本、体外循环等多种乱象。(8月28日《新京报》)

  要从根本上解决土地出让金的问题,就必须思考土地出让金将何去何从。目前最重要的矛盾是,土地出让金背后的租金是有年限的,而收取是一次性的,这就导致了我国目前普遍“寅吃卯粮”现象。这一届政府将其任期内所收的土地出让金尽情使用,下一届政府往往就只得靠拆迁重建进一步提高租金获得收入,这其实也是我国土地出让价格不断被炒高、导致房价居高不下的根源所在。而西方发达国家,普遍通过立法,规范了土地出让金的支配权,每一届政府只能支配每一届政府租期内的租金,剩余的计提到专门账户。

  无论围绕土地出让金的财税制度怎么改革,都绕不过一个立法的问题。合并到房产中一起征税,就需要在房地产税的相关立法中加以明确;如果继续独立存在,是否应该纳入财政收入统一管理、土地出让金的使用权如何科学分配,都需要专门的立法加以明确。(郭文婧)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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