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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怀柔环保局两职工酒驾被通报 一科长被开除党籍

2014年08月29日 15:44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怀柔区昨天通报对区环保局马永权、王德林醉酒驾车违法违纪问题的处理情况,其中,区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科原科长马永权不仅要接受司法处罚,还被开除党籍,并按40%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也按办事员确定。

  马永权去年2月办理提前退休。当年1月30日晚8时许,其驾驶机动车与他人发生纠纷,民警达到现场后发现其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鉴定,属醉酒驾车。今年5月27日,怀柔区法院判决马永权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怀柔区纪委给予马永权开除党籍处分,依据《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刑罚执行完毕后,马永权按40%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办事员确定。

  王德林是怀柔区环保局机关工勤。今年5月13日,王德林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与其他车辆发生追尾事故,造成其本人受伤,三车损坏。经鉴定,王德林属醉酒驾车。6月11日顺义区人民法院判决王德林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怀柔区纪委决定给予王德林开除党籍处分,同时,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区环保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王德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由高级工降为初级工。(记者孙颖)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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