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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施工方保修不达标不得参与政府项目建设投标

2014年08月29日 16:48 来源:黑龙江晨报 参与互动(0)

  为更好保证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质量,今日,哈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质量保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承担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企业和相关责任人,需认真履行工程质量责任与保修责任,否则两年内不准参与哈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标。

  近年来,哈市启动实施了一大批路桥项目、节能改造等政府投资项目,百姓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城市面貌发生了崭新变化。但是近期,有个别施工企业存在对其承建并交付投用的政府投资项目,在工程保修期内履行保修职责不到位、质量问题维修不及时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形象,政府投资效益的发挥和百姓生产生活,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哈市对承担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的企业提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切实做好工程保修期内的维修工作。承担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企业,在工程保修期内未按时限和标准履行保修责任的,自未履行保修责任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与哈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投标,并予以通报。(记者 王瑞)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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