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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子被关成都货车底部 市民猜测将成“盘中餐”(图)

2014年08月31日 10:18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猴哥”被关在货车底。

  野生动物保护处:如为非法运输,车主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咦!这怎么有一只猴子?”8月30日上午9点过,陈女士在成都五块石电子市场门口发现一只被关在铁笼子里的猴子,而它的“家”在一辆牌照为粤B839××的货车尾部底盘下。“据说猴子不能当宠物养,这样是否涉嫌违法?”随后,陈女士报了警。

  陈女士说,“猴哥”看起来像一只猕猴,关着它的铁笼子长、宽、高都是30厘米左右。因为铁笼子并没有被遮掩,一眼就能看到“猴哥”,路人从货车旁经过时,都会转头多看它几眼。“猴哥”也不怕生,看到有人过来,就蹲在铁笼子里盯着外面的路人来回张望。下午2点过,货车离开了市场,地上留下几处类似“猴哥”粪便的污渍。它走了,但陈女士疑问重重:“猴哥”从哪里来?它是宠物还是“盘中餐”?

  “猴哥”从哪里来?如来源非法要追究刑责

  “猴哥”从哪里来?“货车是广州牌照,会不会是从广州一路运过来的哦?”陈女士猜测,“猴哥”跟着货车一路奔波到了成都。

  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工作人员表示,“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跨省运输动物,责任人必须要在出发地所在的林业部门办理运输证。”同时,如果是铁路运输则需前往火车站铁路卫生防疫站办理动物检疫证,再凭该检疫证在行李托运部门办理动物托运手续。

  经过照片辨认,该工作人员表示被关在货车下的“猴哥”可能是藏酋猴,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金丝猴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而目前国内大部分猴类,都属于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他介绍,在我国《刑法》第341条中有关于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相关规定,“如果动物来源是非法的,就触犯了刑法,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猴哥”是宠物吗?私自饲养猴类是违法的

  为什么“猴哥”会被关在货车底盘下的铁笼里?难道它是车主的宠物?“应该不是宠物,谁会把自己的宠物关在那里?”陈女士说,车底铁笼的环境并不好,如果是当作宠物饲养,主人未免也显得太不负责任了。

  中科院动物研究所博士张劲硕此前接受华西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无论是什么猴类品种,只要是个人私自饲养都是违法的。他还透露,“法律规定的驯养繁殖,并不包括将其作为宠物来饲养。”

  “目前饲养猴类的用处只有两类,一类是用于药品实验,另一类是用于科普展览,比如动物园。”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工作人员介绍,在四川省内共有3个养猴基地,专门用于医院等机构的药品实验研究,“用于杂耍、当宠物饲养都是不允许的。”

  “猴哥”将成盘中餐?食用可能感染“猴泡沫病毒”

  “我怀疑可能是准备送到哪个餐馆的吧!”陈女士担心。对此,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工作人员予以否认。“四川并没有吃猴的习惯,几乎没有这种可能。”他说,“近年来在对成都和周边地区的检查中,也基本没有发现过这类现象。”

  据了解,非洲喀麦隆科学家曾经做过一项研究,发现灵长类动物身上携带有一种“猴泡沫病毒”,与艾滋病病毒类似,人类如果食用猴子和猿等灵长类动物,有可能导致感染“猴泡沫病毒”。

  记者周家夷  (采访对象供图)

【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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