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区首次考核法制副校长
2014年09月03日 10:32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昨天,丰台区再次启动法制副校长选聘活动。据悉,法制副校长每三年选聘一次,由丰台区司法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担任。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丰台区首次推行法制副校长考评,如出现“不称职”情况,将予以调整。
“法制副校长主要是帮助学校展开法制教育,比如如何防止校园犯罪的发生,学生如何增强防护意识。”丰台区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法制副校长由于是兼职,以前缺乏考核机制,三年任期之后一般都继续留任了。
今年所有法制副校长都要接受考核,比如每学期要与学校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咨询座谈活动,指导学校建立校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构,参与矛盾纠化解工作。
丰台区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如果法制副校长在考核评定中结果为“不称职”,他的岗位会进行调整,同时影响他本人本职工作的考核评定。(记者 安苏)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