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提醒市民 中秋期间请勿燃放孔明灯
2014年09月06日 14:27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市公安局提醒广大市民,中秋节期间不要购买、燃放孔明灯。
孔明灯利用明火加热空气产生动力升空,自重较轻,遇有阵风或碰撞高大建筑物后容易坠落,一旦掉落草丛或悬挂到树枝等易燃物品上,极易引发火灾。尤其是北京地区秋季多风、干燥,放飞孔明灯存在着极大的火险隐患。据北京市公安局勤务指挥部统计,2014年春节期间本市共接报反映燃放孔明灯问题的警情18起,其中引起枯叶、树枝等着火警情4起。
根据《北京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管理若干规定》和《北京市森林防火办法》,北京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和森林、林木、林地及其林缘外侧一定范围内划分的防火区均禁止放飞孔明灯。由于孔明灯升空后会随风飘荡,无法控制飘移方向和落点,存在着严重的火灾火险隐患,北京市公安局提醒广大市民,中秋节期间不要购买、燃放孔明灯。 J009 (记者张蕾 通讯员王新)
【编辑:张海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