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青奥时空气清新”不能止于怀念
7日,南京青奥会空气质量保障专家组公布了空气保障数据,整个8月份,南京人比平时少吸了3764吨PM10和1750吨的PM2.5。下降比例达到44%和36%。据了解,青奥期间空气质量“优良”等级预报准确率达到75%~80%。最近,南京空气质量从优良转为污染,市民怀念起青奥时清新的空气。(9月8日《现代快报》)
今年8月,青奥期间的南京空气质量并非一帆风顺,而是有过三次“危机”时刻。但最终“化险为夷”、把污染“苗头”压下去,一是来自专家们准确的预报。这就如有专家所比喻的,提前预测到空气污染,这时空气还处于“感冒初期”,立即采取措施,相当于吃点板蓝根,很可能就把感冒压下去了。二是来自“最严”甚至是“加强版”的管控措施。这些所谓的“措施”,其实并无神秘和特殊之处,无非是对电力、建材、化工、交通等行业进行严格管制。如关停重污染企业以“限排”;以“限号”方式限制机动车出行等。
可见,治理空气环境污染,防范雾霾侵袭,不仅可以预测,而且也可以预防——南京“青奥时空气清新”就是明证。当然这绝非孤例。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北京空气质量全部达标,空气质量一级天数占50%以上,为10年来历史最好水平。可奥运会之后,空气质量明显下滑,特别是2013年以来,雾霾天越来越多,以至于北京环保局官员也不得不承认:“我们对2008年奥运会期间的空气质量记忆犹新,这也是我们今后努力的目标。”
最近几年,雾霾频袭,是“人祸”,而非“天灾”;而应对之策,要坐等“风吹”,更要靠“人治”。雾霾天的治与不治,南京对青奥的保障经验告诉我们:它取决于一些地方官员们的政绩观是否科学正确,以及治理决心大小。
以牺牲人之生存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是毫无意义的。一声“怀念青奥时清新的空气”,既是公众对蓝天碧云的呐喊和吁求,也是对个别地方官员执政任意性的愤懑和无奈。但是,在大众权力意识普遍觉醒的时代,“青奥时空气清新”不能止于怀念,而应变为现实,成为社会常态。这就需要地方不再“唯GDP至上”,而是将“绿色政绩”、民生指标纳入官员考核评价标准之中。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最近所强调的:“要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现象。”即防止个别地方官员执政不以民意为指向,而是凭借个人主观意志与好恶滥用权力。
既然青奥时能确保空气清新,其他时段为何不能?既然南京能,其他城市为何不能?让公众免吸PM2.5,是公民应有的权利。南京青奥对空气环境的治理经验具有镜鉴作用,意义不可小觑。(鲁 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