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小伙公交车上扬言行凶 司机闪远光灯引来交警

2014年09月15日 10:57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9月14日上午9点过,一辆由成都花龙门开往十里店公交站的8路公交车行至顺城大街时,一名小伙子突然在车厢内大喊大叫,并扬言要杀人。闻讯后,司机李先生机智回应:将计就计转移全车乘客、暗中以远光灯和手势通知警察……很快,全车乘客化险为夷不说,李先生还协助警方将小伙成功控制。

  小伙扬言杀人

  公交司机机智应对

  14日上午9点过,李先生驾驶8路公交车由花龙门向十里店行驶,行至顺城大街时,公交车闪起右转弯灯,因为再有50米左右,就要右转进入总府路了。这时,车厢中突然一阵骚动。“都给我下车!不然把你们全都杀了!”坐在公交车后门对面位置的一个小伙子突然情绪激动,并不断扬言要杀人。

  李先生赶紧停稳公交车,并打开车门组织乘客紧急撤离。同时,他还不忘安抚小伙,“你不要激动,我这就让他们下车。”等数十位乘客成功转移后,他见不远处的路口有交警正在执勤,赶紧回到驾驶座,开车驶向路口。不到50米的距离,李先生在不刺激小伙的同时,为引起交警的注意,不断向交警闪远光灯。同时,还偷偷将手伸出窗外,挥手向交警示意。很快,交警注意到了李先生的特别举动,快步走向这辆8路公交车。

  等交警靠近,李先生打开车门,下车向交警讲述了事发经过。随后,配合交警和赶到现场的派出所民警将小伙控制。“警察后来对小伙搜身后,并未发现任何凶器。”李先生说。

  警方介入调查

  小伙或将被拘留

  14日上午10点过,记者在人民东路派出所了解到,这位在公交车上扬言要杀人的小伙正在接受调查,“现在还不能确定他有无精神方面的问题。”一位民警告诉记者。

  针对此事,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陈军说,如果是成年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这种行为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尚不构成刑事处罚,按照《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应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陈军说,如果这位扬言要杀人的小伙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本人无力赔偿或者负担的,则由其监护人依法负责赔偿或者负担。(华西都市报记者 吴柳锋)

【编辑:李欢】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