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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惩防并举 斩断伸向“奶酪”的黑手

2014年09月16日 07:35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遏制腐败,仅仅依靠打击是不能实现的。为预防民政领域职务犯罪、保障特定对象的合法权益,我有“五点建议”:

  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增强福利政策透明度。各级民政部门应定期组织宣讲,散发宣传单、张贴宣传画、公示“五保”供养、社会救助等政策,增强透明度,让受救助群众心里有数,并建立举报有奖等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民政资金运行环节。积极理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严格专户管理制度,做到民政各项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严格分配使用制度,督促乡镇建立完善“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分配审批民政专项资金,严禁挤占、截留、挪用现象的发生。建立社会化发放制度,凡是能够社会化发放的资金,一律“打卡”实行,尽可能减少中间环节。建立财务政务公开制度,各民政福利机构每季要对上级下拨经费、供养补助标准、各项费用使用等情况定期公示,并建立举报有奖等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建立资金管理预警机制,做到防微杜渐。争取县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将乡镇民政财务管理纳入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内容,对乡镇主要领导和民政工作分管领导实行责任追究制。同时与财政部门加强联系和协调,对民政资金管理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有针对性地把监督重点放在容易出现问题的项目资金、专项资金和乡镇其他薄弱环节。各级政府要健全和完善政府对民政福利机构的投入保障机制。

  建立多部门内审联动制度,发挥监管合力。加强内审监督,督促乡镇建立由乡镇人大、纪检、检察室、财政所等单位组织的“内审组”,对乡镇民政资金进行周期性、常态化内部审计监督。协调部门监督,坚持每年积极主动邀请财政、审计、检察等相关部门对各乡民政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采取聘请监督员、设立举报电话等形式,面对面征询意见,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及时处理,接受人大、政协、群众、媒体等社会监督。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严格确保民政福利机构资金的有序高效健康运行。

  建立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加大各福利机构资金投入。强化民政业务培训,积极争取乡镇政府领导对民政工作的重视。根据各乡镇人口规模和特定对象数量合理配备民政干部,保障各民政福利机构的管理经费,不断增加对各敬老院服务配套设施的投入。着力改善各民政福利机构工作人员的待遇。(河南省南阳市检察院检察长 薛长义)

【编辑:张海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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