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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60余老人低价游香港被逼购物 旅行社称未组织

2014年09月16日 13:42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950元或者1150元,数十名老人以这样的低价报团参加港澳游。昨日,福州网友“小名叫侃哥”在微博上反映,出游的家中老人及其同伴被香港导游强制留在商场内购物,经向香港旅游部门求助,老人们才得以脱困。
  此事在微博上引发网友的关注。昨日记者未能联系上网友“小名叫侃哥”,具体情况未得而知。网友微博中提及的此次“低价团”发团方福州康辉旅行社,昨日向记者表示,经初步调查,该旅行社未组织这样的旅行团,希望能够联系到该网友或者游客本人,以便进一步核实情况。
      网友:千元报团港澳游老人在港被逼购物
  昨日11时18分,网友“小名叫侃哥”发微博说,家中老人同晋安区后屿村60名老人结伴报团港澳游,上周六晚上从福州出发。昨日上午,这名网友接到老人的电话,称老人们被困在香港一地下商场,香港导游和商场方把门锁住,要求“每人必须消费满一万元才可以离开”。老人们曾拨打香港当地的报警电话999,“不知什么原因无法拨出,求助万能的微博”。
  这条微博一经发出,“老人们如何脱困”立刻引起广大网友关注。昨日13时许,这名网友连发数条微博,介绍了详情及有关进展情况。据介绍,后来经过香港旅游业议会的介入,老人们得以脱困,“但是香港导游态度凶狠,明后天有大量购物行程”。据这名网友介绍,之前报警电话无法拨出,是因为不少老人的手机未开通港澳漫游。
  网友“小名叫侃哥”称,老人们是在福州康辉旅行社报团的,60岁以下老人报团费用为950元,60岁以上的报团费用为1150元。从福州出发后,由深圳一家旅行社负责地接。据网友介绍,为强迫老人购物,老人们的身份证件在入住酒店时被香港导游收走,截至昨日13时,老人们所在的旅行团正和对方交涉,希望索回证件。
  该网友发布微博后,记者试图私信进行联系,想了解更多详情。不过截至发稿时,对方仍未回复。
      康辉旅行社:网友所说“低价团”初查并非康辉组织的
  对于该网友在微博上反映的情况,福建省康辉旅行总社和福州康辉旅行社回应称,经初步核查,老人们参加的“低价团”并非康辉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
  福州康辉旅行社市场推广中心人士韦先生昨日表示,网友“小名叫侃哥”发出投诉微博后,旅行社十分重视,并一一向各个营业厅核实确认,不过所有营业厅均表示在上周六晚上没有组织发出60多人的港澳游团队。
  韦先生称,根据该网友反映的内容,这些游客所交团费在1000元左右,明显属于“低价团”。“按照正常5天4夜的港澳游行程,团费一般在3000元以上。”韦先生说,福州康辉旅行社没有组织过这种“低价团”,也没有这么便宜的港澳游线路。
  “游客出游前,肯定要跟正规旅行社签订合同,具体事项均按合同履行。”韦先生说,在目前竞争激烈的旅游行业,如果游客报的是“低价团”,出游时肯定要涉及购物。但正常来说,如果是正规的旅行社,导游只会对游客在商场停留的时间有所要求,而不会强制游客一定要在商场里买多少钱的物品,全凭自愿。
  韦先生也特别提醒,市民在出游前一定要理性选择,千万不能为了贪图低价而盲目选择旅行团,一定要到正规的旅行社,并事先签订旅游合同和了解出游行程表以及相关事项,以免出游时遇到不必要的麻烦。
  福州康辉旅行社昨日表示,虽然根据初步了解的情况,福州康辉旅行社各营业厅没有发出网友“小名叫侃哥”所说的“低价团”,但由于目前没有客人的联系信息,希望能够联系到该网友或游客本人,以便进一步查实此事。
      市旅游质量监督所:游客在港发生纠纷可通过三渠道求助
  如果游客在港澳地区或国外发生旅游纠纷,应该怎么处理?昨日,福州市旅游质量监督所工作人员表示,应该确认出游前是在哪个旅行社网点报的旅游团,发生纠纷后,第一时间向报团旅行社反映情况。此外,我国《旅游法》有明确规定,旅行社导游在带团中,不能强迫游客进行购物。如果游客在出游时,遇到导游使用非法手段强迫游客购物,事后游客完全可以跟签订协议的旅行社交涉,或者回来后直接向主管部门投诉。
  该工作人员称,旅游市场为了招揽游客,其中可能存在旅行社打着各种旗号的“零购团”“低价团”,很容易引发纠纷事件,这也在旅游质量监督所严查监管范围之内。
  福州市旅游质量监督所工作人员表示,游客在香港旅游期间出现人身受威胁等紧急情况,可以拨打香港旅游业议会入境旅游客服热线00852—28070707、香港 消 费 者 委 员 会 电 话00852—29292222、香港旅游发 展 局 电 话 00852—25081234进行维权。去国外的游客,可以向中国驻外大使馆寻求帮助。
  此外,游客若发现旅行社在外存在种种“霸王条款”,旅游结束返程90天内,都可以向旅游质量监督所进行反映。

     □相关链接
  《旅游法》实施近一年
  “低价团”重现榕城
  “这样的费用只够车费”、“香港酒店一个晚上都不止这个价格,付这样低价格的团费,想也能想到肯定是要旅客强迫性消费的”、“不能再贪这样的便宜了”……昨日上午,在网友“小名叫侃哥”发出微博后,网友们纷纷留言评论。提防“低价团”坑人,成了网友的主流声音。
  记者注意到,《旅游法》自去年10月1日实施至今,已经将近一年的时间。随着旅游市场对相关法规的逐渐适应,购物“低价团”重新回归市场。《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然而,在今年6月央视《焦点访谈》的《又见坑人“低价团”》报道中,记者暗访发现,购物“低价团”重回云南大理的旅游市场。
  而在福州,这一情况同样存在。据本报今年3月底报道,购物旅行团重新出现在福州出境旅游市场上,部分出境游团队再度安排了2个到4个不等的购物点,而此类旅行团,旅行社在宣传时都标注了“签补充协议”的字样。
  据了解,虽然《旅游法》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同时也说明“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旅行社正是根据这一点打起了“擦边球”。(林春长 李锦清)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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