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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不能对买官者法外施恩

2014年09月17日 10:49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担任淮安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10年,张汝华受贿130多次共计120多万元;21名行贿者中的18名是他的下属,权钱交易的指向多为买官卖官。日前,因犯受贿罪,张汝华被淮安市中级法院依法判刑7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40万元。判决现已生效。(《扬子晚报》)卖官者受到法律的惩处,公众在欣慰的同时也有不满,因为那些买官者基本没有获刑,几乎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只是诫勉谈话,这对反腐败有百害而无一利,应该及时纠正,别让那些买官者逍遥法外,以儆效尤。其实,要避免买官者登上官位并不难,只要做到谁提拔谁负责就可以了。不管是谁提拔了买官者,一律该降职的降职,该法办的法办,何愁刹不住这股歪风邪气?(毕文章)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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