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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规定网站不准以“网传”名义编发微博信息

2014年09月18日 06:04 来源:成都商报 参与互动(0)

  新闻背景

  8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8月26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发〔2014〕33号《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授权重新组建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管理执法。通知印发后,成都市网信办及时响应,在全国率先出台了上述《管理办法》。

  凡网站备案主体在成都辖区范围内的网站,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九类有害信息,登载信息有七个“不准”。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成都市政府新闻办第49次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成都市网信办日前在全国率先出台《成都市属地网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简称《管理办法》),探索性地推出20条管理措施,称为成都“网站20条”,对全市8万多家属地网站分3类进行管理。

  8万多家属地网站共分3类

  《管理办法》规定,凡网站备案主体在成都辖区范围内的网站均为属地网站,全市属地网站信息服务工作应主动接受市网信部门的管理,按照市网信部门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目前成都属地网站已达8万余家。这些网站按信息服务情况被分为“一般网站”“主要网站”“新闻类网站”三类实施分类管理。

  同时,确定了四个管理重点,分别围绕“完善制度建设”“狠抓信息审核”“严控信息登载”“健全评估机制”对全市属地网站提出明确要求。

  主要网站定期报告重大工作

  根据《管理办法》,“主要网站”和“新闻类网站”信息内容管理工作探索性实行总编辑负责制,网站总编辑须在市网信办登记、备案。《管理办法》为这两类网站列出10项制度清单,内容涉及信息制作、审核、发布、转载,以及相关专业人员培训、使用等,并明确要求,网站信息服务从业人员应经过网站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明,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这两类网站应定期向市网信部门报告网站信息服务重大工作事项。报告内容包括:与其他单位合作情况;重大宣传策划、宣传活动;拟投入运行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拟变更登记的情况等。

  前期,市网信部门对全市属地网站情况进行了梳理,目前正抓紧制定“主要网站”评估管理机制,并将尽快确定成都首批“主要网站”名单,启动实施动态管理。

  所有网站信息须先审后发

  《管理办法》还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列出了网站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的九类有害信息,并规定了七个“不准”。任何属地网站一旦触犯,将受到严厉处罚。

  《管理办法》规定所有属地网站信息服务必须坚持先审后发的原则,并对“主要网站”及“新闻类网站”审核部门、人员提出具体要求,规定对重点频道、重点内容应全部实现人工审核。

  市网信部门将建立属地网站管理综合评价体系,每年开展属地文明网站评选活动,向社会公布评选结果,对入选网站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奖励。对违法违规网站的处置则包括:一是根据情况作出约谈、警告、罚款、关停频道或者网站、注销网站等处罚;二是实施黑名单制度,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网站黑名单,向通信管理等部门通报相关单位和法人信息,取消相关审批资格;三是取消黑名单网站所享受的相关优惠政策。

  市网信办有关负责人接受专访:

  设举报网站 举报不良信息有奖

  针对《管理办法》(即成都“网站20条”)涉及的有关问题,成都商报记者专访了成都市网信办有关负责人。

  问:对主要网站的管理原则是什么?

  答:我市出台管理办法,并确定“主要网站”名单进行重点管理,其基本原则为:管住不能管死,管好更要管活。《管理办法》虽然称之为“管理”,但实质更侧重于“服务”。如建立属地网站管理综合评价体系,开展文明网站评选活动等,目的就是在规范管理中更好地为网站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市网信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逐步加大扶持属地网站信息服务工作的各项举措,支持属地网站健康发展,尤其要加大对“主要网站”“新闻类网站”做大做强的扶持力度。目前,成都首批“主要网站”名单甄选工作正有序开展。

  问:对“一般网站”,有没有具体管理措施?

  答:在制定《管理办法》的时候,我们也充分考虑到“一般网站”的管理问题,特别是数量庞大的个人网站和小微网站。我们还将同步启动两项专项工作,一是专门针对8万多家网站中的活跃网站,进一步强化技术监管手段,开展不良与违法信息的不间断监看;二是搭建“成都市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举报网站,设置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奖,激发公众参与热情,发动全社会参与监督管理。

  目前,举报网站正在加紧建设之中,不久就会与大家见面。

  问:《管理办法》特别要求网站内容从业人员需通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明,未经培训,不得上岗。请问市网信部门在这方面有没有具体的工作计划?

  答:《管理办法》规定,网站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及管理,主体责任还是网站自身。也就是说,对我市“主要网站”及“新闻类网站”,明确提出必须重视信息内容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制定实施从业人员培训计划,不断提高信息内容从业人员的政治及专业素质。当然,市网信办也要承担起工作指导的责任,目前已开始着手制定全市网站信息内容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

  按计划,第一次培训活动将在近期启动,届时,全市“主要网站”及“新闻类网站”的信息内容从业人员将接受市网信办组织的专业培训。

  同时,市网信部门将对全市“主要网站”及“新闻类网站”开展巡查工作,重点之一就是信息内容从业人员的培训上岗,对不按规定使用从业人员的网站,市网信办将进行严厉处罚。

  3类网站

  一般网站

  指仅在通信管理部门完成网站备案(ICP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的属地网站。目前,完成网站备案的属地网站有8万余家。

  主要网站

  指在通信管理部门完成网站备案,同时由市网信部门确定的主要属地网站。我市网信部门将根据全市属地网站办站发展情况,制定“主要网站”评估标准,确定“主要网站”名单,建立“主要网站”评选、管理、退出机制,对“主要网站”实施动态管理。

  新闻类网站

  指在通信管理部门完成网站备案,同时通过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审批或已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备案的具有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属地网站。目前,成都市具有新闻类资质的网站共有19家,其中一家具备国家一类新闻资质,18家具有国家三类新闻资质。

  7个不准

  一是不准以“网传”等名义将论坛、博客、微博等互动栏目的内容编发信息;

  二是不准在信息稿件中配发网民自行上传的图片、音视频信息;

  三是不准转载境外媒体有害信息;

  四是不准伪造新闻信息来源或不标注来源;

  五是不准转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下发的可供网站转载名单外的网站信息;

  六是登载信息不准断章取义、以偏概全;

  七是不准以裁剪、拼接等方式制作导向偏差、歪曲原意、刺激眼球的负面标题。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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