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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驾超重电动自行车被以“危险驾驶罪”拘役

2014年09月18日 09:52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一家电动自行车专卖店的店员正在介绍自家产品 摄影/本报记者 袁艺

  昨日,市民杨先生向北京青年报反映,自己的朋友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与他人发生碰撞,因电动自行车超过40公斤被鉴定属于机动车,朋友被判危险驾驶罪拘役3个月。杨先生称,电动自行车合格证上标注车重小于40公斤,决定和朋友以欺骗消费者隐瞒事实为由将销售商和厂家告上法庭。

  电动自行车为何会被判为机动车?购买电动自行车时,消费者能否提前知晓电动自行车的种类?昨日,北京青年报进行了调查。

  事件

  “酒驾”超重电动车 被拘役3个月

  杨先生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在大约4个月前的一天晚上9点,朋友张先生喝酒后骑着电动自行车回家,在躲避一辆电动三轮水果车时与对方发生了碰撞。“卖水果的有些不依不饶,双方就起了争执,还叫来了警察,没想到不仅扣了车,人还被拘了。”杨先生说。

  在杨先生提供的刑事判决书上,北青报记者看到,经司法鉴定,张先生血液酒精浓度为172.9mg/100ml,张先生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属于摩托车。法院判决,张先生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罚款3000元。

  杨先生向北青报记者出示了由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在意见书中,北青报记者看到,张先生驾驶的电动自行车为自行车外观的电动车,经鉴定车重54.42kg。

  意见书提到,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电动自行车的整体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g,所以张先生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该规定。由于张先生的车属于两轮车,又非残疾人驾驶的机动轮椅车,且不符合国家关于电动两轮车的规定,所以属于《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关于“摩托车”的规定。

  杨先生说:“可是电动自行车的说明书上写着重量小于40kg,早知道这车不达标属于机动车,我朋友是绝对不敢喝酒后还骑车的。”杨先生又为北青报记者提供了张先生所有电动自行车的说明书,上面写着“整车质量:≤40kg;最高车速:20km/h”。杨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他们打算起诉销售车辆的店家和生产厂家,“这不是欺骗消费者和隐瞒事实么”。

  探访

  电动自行车是否会超重 商家难说清

  昨日,北青报记者走访多家电动车销售店,均发现电动车说明书上并无整车质量的介绍,老板对电动车的质量、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也不以为意。也就是说,与酒驾电动自行车被判刑的张先生一样,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极有可能会因不知情而购买了“机动车”。

  在一家电动车店门口,摆着摩托车、自行车等不同样式的电动车。老板向北青报记者介绍,摩托车模样的电池就重70斤,大自行车模样的电池也有四五十斤,加上车体,这两种车都有100多斤。“如果你嫌沉,可以不拿这种铅酸电池的,拿锂电池的,电池重只有20斤不到,整车也轻。”老板说。在另一家电动车店,老板对电动车的质量并不是特别清楚。

  北青报记者问老板,这种车辆是否会被判为机动车。老板笑笑说:“完全不会,电动两轮的怎么会是机动车。”北青报记者提到,电动自行车重40kg以上似乎要被判为机动车,还要去考证,否则可能会被查。老板则表示北青报记者的担心比较多余,“一天马路上过成百上千辆电动自行车,哪能查得过来”,并说这种车不需要证件,现在查的都是三轮车、烧燃油的。

  北青报记者走访多家电动车店发现,电动自行车虽然种类不同,但说明书多为统一格式,在有的电动车店,老板直接拿出一本说明书说“所有的都差不多”。有的说明书中并未标出车重,仅有载重、车速、续行里程、电池、电压等信息,而有的说明书中虽然标出车重“≤40kg”,但与老板实际向北青报记者介绍的并不一致。

  北青报记者在淘宝电动自行车网店中看到,多数网店均未对电动自行车的重量作出说明。与安全性能、续行里程、载重、速度等信息相比,重量信息显得比较次要。在一家销量超过1000的店铺,北青报记者咨询客服,对方表示车重53kg。北青报记者向客服表明担心超标的问题,客服称具体的需要看当地的交通法规,“不过一般没有问题”。在另外一家电动自行车网店,客服对北青报记者说:“百分之九十的车都超标,您要是担心,就拿锂电的,绝对没问题。”文/见习记者 赵婧姝

  声音

  “只有出了事才能查出违规”

  根据国家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一次充电后的续行里程不小于25公里,有骑行功能。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中明确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两轮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并且划入机动车范畴。

  据介绍,整车质量包括正常运行必需的附件、全部电气设备等,而全部电气设备就包含了电池。

  目前,消费者购买使用的符合标准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车主不存在需要考驾照、上机动车牌照等问题。但是据业内人士估计,目前上路的电动自行车中符合标准的可能不超过20%。“目前大多数的电动自行车时速都在30至50公里之间,有很多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甚至可达70公里。也就是说现在大多数在非机动车道上开的电动自行车都属于电动轻便摩托车。”该业内人士表示。

  对此,某一线交警向北青报记者表示,判断车辆是否超标只能靠眼睛大体评判,个头大的基本都超标。根据规定,驾驶摩托车需要单独考取摩托车驾驶证,如果没有驾驶证而开车上路的属于无证驾驶,采取的处罚是扣车、拘留和罚款。如果有其他的驾驶证,则属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要罚款,扣12分。如果已有的是B类驾驶证,那么在交了罚款、参加学习和考试后,还要降为C类驾驶证。

  某业内人士表示,现在的情况是,只有出了交通事故才能查出来,如果不出事,基本没人查你的车是不是超标。不能说是警察工作不力,最关键的问题还是在生产源头,如果所有的电动自行车都按照标准生产出厂,也不会有这么多超标车需要警察靠眼睛来判断。

  新闻内存

  骑违规电动车获刑非个案

  2014年7月,家住北京市房山区的王女士酒后驾驶两轮无牌电动车上路撞上一辆小轿车,以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两个月,罚款2000元。在司法鉴定中,王女士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属于醉酒,王女士所驾驶的电动车重量为88.2公斤,且不具备脚踏骑行功能,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中对电动车的判断标准——“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有脚踏骑行功能等”。(文/见习记者 赵婧姝)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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