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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红会斥责卖血谣言不如诉诸法律

2014年09月23日 16:06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近日,有微博称红会靠卖血获利。“仅2010年,中国无偿献血者高达1180万人次,无偿献血量达到3935吨。红十字会200毫升一袋血卖给医院200元,医院卖给病人则为500元。只此一项,中国红十字会获利39.35亿元,医疗卫生部门获利高达上百亿元”。红会回应称,信息严重失实。(9月22日《法制日报》)

  在红会公信力日渐式微的语境下,坊间再曝“红会卖血获利”的信息,红会无疑会陷入舆论围殴的境地。然而,只要我们对相关信息进行细细解剖,就不难发现:“红会卖血获利”这一新闻可能真的不是事实。

  首先,根据我国《献血法》,“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献血工作。”而各级红十字会的职能,仅仅是宣传和推动献血工作。具体从事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为全国各级血液中心和血站,他们并不隶属于红会。

  其次,再来看新闻来源。此一新闻现在微博上传播,来源是一个名为“爱国者”的博客。并且,这条信息还出现在多个论坛、贴吧、博客。只要经过一番检索,我们就不难发现,正如媒体所言,早在2011年8月,有媒体就曾对一条类似的网络文章进行过调查报道。从相关报道中可以看出,目前被网友转载的“红会卖血获利”信息,是多年前网文的变体。

  所以,毫无疑问,这次红会又“躺枪”了。但是,为什么这则假新闻会被人们相信并转发?显然,红会应该对其公关危机的处理方式进行疗伤式反思。

  彼时,郭美美以“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认证身份在网上炫富,红十字会就只是单纯的否认。按理说,既然郭美美和红会没有直接关系,那时就应该及时采用法律手段进行自我维权。而不是等到郭美美涉赌落网,让她自己进行澄清。所以从这个角度看,红会被黑了这么多年,完全是应对信任危机的方式不当。

  “红十字会”这块本该集聚慈善的金字招牌不是哪个人的,也不是哪一个团体的,它属于国家,它的正常运作对于民众来说是有百利而无害的。故而,面对恶意中伤的“谣言”,红十字会应该有更积极的回应,而不能总是在舆论面前进行简单的否认。红会只要心里没有鬼,就应该做到所有信息公开、透明,对于恶意谣言可诉诸法律手段,谣言自然就会止步。(评论员 文峰)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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