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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紧箍咒”管住建筑项目负责人

2014年09月30日 10:43 来源:四川日报 参与互动(0)

  从今年9月开始,我国开展为期两年的工程质量治理行动,首次将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

  工程质量事关百姓生命财产安全,建筑工程项目引入终身追责机制,使项目负责人头上有了“紧箍儿”。一旦出了质量事故,责任人将进入黑名单,今后在建筑市场寸步难行。同时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触犯法律法规的还将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无论是提拔还是退休、离职,都要被追责。这一制度让他们违法前得掂量掂量,后果能否承受,让他们更加重视质量和安全,从源头上杜绝“楼歪歪”、“楼脆脆”、“桥裂裂”等产生的可能。

  除了“紧箍咒”,政府还需在完善工程质量监管制度上下功夫,让这些人既“不敢违法”更“不能违法”。(舒静)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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