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将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14年10月09日 13:20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近日,达州市通过了《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请示》,达州市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有所提高。
据了解,目前达州市各县(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标准情况为:开江县330元、大竹县320元,通川区、达川区、渠县、宣汉县、万源市、经开区为30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情况为:万源市1920元,其余县、区均为1800元。
达州市结合实际情况,经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会同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协商,拟将全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33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100元。(记者 宦小淮)
【编辑:刘彦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