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诈骗团伙婚恋网专找离异女 骗对方花四万送花篮

2014年10月09日 17: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苏州10月9日电(王津张志强王惠良)在婚恋网站上筛选目标,通过互加QQ、打电话博取好感,建立男女关系后,以公司开张送花篮为名,合伙设局骗取巨额汇款。常熟法院对涉案的4名男子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宋某等四被告人十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三千元至一万五千元不等罚金。

  该4人诈骗团伙租下位于广东省梅江市的一套公寓,团伙成员每人拥有一部“工作”手机,他们首先学习的“业务”是在婚恋网站上筛选出四十至五十岁之间的离异或丧偶的中年女性,之后以事业成功人士、中年丧偶的虚假身份与选中的目标聊QQ、发短信、打电话,开展“甜言蜜语”攻势,在“感情”升温后,以开店为由,要女方出高价送花篮。该团伙成员分工明确,有过“花篮诈骗”经验的宋某负责提供“诈骗攻略”,池某等其余三人是新手,负责在各类婚恋网站上寻找目标。

  2013年10月13日,在常熟打工的安徽籍女子王某在婚恋网站上认识了一名陈姓男子,后对方主动加了王某QQ,陈某自称是苏州吴中区人,已经离婚六七年了,比较想找个老伴,现在深圳做生意,准备开一个家电城。王某考虑到自己也40多了,离异后一直感觉孤单寂寞,陈某条件不错,便心生好感,于是两人互留了联系方式。之后,两人天天发信息、打电话,到了第三、第四天就开始有亲昵的称呼,电话中会互称老公、老婆,接下来男方就说自己的家电城准备开业了,希望未来的老婆也过去祝贺他。

  2013年10月23日,陈某一早委屈地打电话给对方,说是被姐姐骂了一顿,说开店必须要有老婆送的花篮起龙头作用,才能生意兴隆,要王某必须支持他一下。王某在深信对方的情况下,联系了对方提供的“花篮店老板”,给“花篮店”打了40320元,让花篮店老板送四个花篮、一个花台以表贺喜。收到巨额汇款后,陈某的“扮演者”池某仍贪得无厌,又给女方打电话,说了一些感激的话,并说在香港的父亲要跟其讲话,便将手机给了另一个男的。边上的宋某便自称是陈爸爸,说想要和女方各买一块匾送到儿子家电城,在“老人家”的要求下,王某没有拒绝,又一次电话“花篮店老板”,并汇去了手上仅剩的6000元钱。之后,王某连续几次给对方打电话都是关机,感觉自己被骗后,王某立即到当地派出所报了警。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侦查,王某清晰地说出了对方的家庭情况,还说对方在深圳开某某家电城,民警在网上翻查,并没有查到对方所说公司。后经进一步侦查和摸排,于2013年11月14日,在广东省梅州市某公寓内将犯罪嫌疑人池某、宋某、张某、邱某抓获。

  经法院审理,该诈骗团伙分工明确,池某、张某、邱某在婚恋网站上寻找到各自目标后,假装公司老板,宋某则假装公司老板父亲、花店老板进行诈骗,所得赃款按照事先说好的比例分赃。2013年9月至11月期间,该诈骗团伙一共成功作案七起,受骗的女性遍布全国各地。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宋某、池某、张某、邱某共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公民财物,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系共同犯罪,应当依法予以惩处。综合相关量刑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