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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侥幸心理要不得

2014年10月15日 10:22 来源:浙江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因犯受贿罪被判刑的海南省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叶某在忏悔时称:“在送礼人指天发誓‘绝对没有第三人知道’的奉劝声中,我收下了贿赂……”如果仔细阅读诸多贪官的忏悔录,就会发现他们都有很强的侥幸心理,觉得行贿者会因为种种原因,不会把两个人之间的事说出去。

  这种侥幸心理完全站不住脚,原因众多:其一,凡是行贿者,当他行贿时,就已证明他不会坚守规则;其次,行贿者不会对被行贿者感恩,因为他们嘴上千恩万谢,但在内心认为,那是公平交易,两不相欠;第三,行贿者信奉的是唯利是图,一旦贪官官位不保,或欲求没有得到满足,就会“反戈一击”。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与其相信行贿者“绝对不会有第三人知道”这种不可靠的承诺,还不如筑牢思想防线,坚持原则不放松,把住底线不懈怠,在金钱面前不低头,在名利面前不动心,经得起诱惑、抵得住欲望,清清白白做人,老老实实为官。

  还要看到,当前反腐体系尚不健全,惩防并举的反腐机制尚未完善,这也是一些贪官心存侥幸的重要原因。所以,还应加强制度建设、体制创新和监督管理,让他们“不敢贪、不能贪、不想贪”。黄宏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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