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南京:高校毕业生户籍保留“无年限”

2014年10月21日 14:10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南京市“老五县”与主城区户口可通迁、海外高层人才可带配偶落户、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保留户籍两年的限制……这是南京将于年内出台的户籍新政策。

  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蒋平介绍,根据即将出台的《南京市户籍市域范围内有序通迁的实施意见》和《南京市人才落户工作的实施意见》,南京市江宁、江浦、六合、溧水、高淳(南京老五县,现已改区)与南京主城户口将实现通迁,只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南京户籍居民就可在市域范围内自由迁移,不再受房屋面积限制。

  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影响,南京主城与老五县没有实现户口通迁,然而,越来越多的南京市民在江宁、六合、浦口等新城购房,形成大量新的人户分离现象。新政策的出台将使南京的户籍迁移政策更加合理规范,更加方便市民。

  同时,南京市对各类人才落户政策也将进一步放宽,海外高层次人才不仅自己可以落户,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能落户南京。

  对于本地高校大学生,将取消应届毕业生保留户籍两年的限制,这就意味着大学生的户口可以一直放在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直到找到工作或有了房子再迁走。

  根据新规定,对符合南京市大学生创业计划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有完税凭证、且按规定在南京缴纳社会保险的,允许其本人在南京落户。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南京有工作,并缴纳社保,就可落户;本科学历毕业生工作、缴纳社保满一年,就可落户南京;大专学历毕业生政策不变;中专学历毕业生工作、缴社保满3年,可以落户南京。(记者孙彬)

【编辑:吴涛】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