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通告被环卫工清理 行政要依法不能依惯例
一边是政府部门在街头张贴的征迁通告,一边是环卫工人在忙于清理——这一幕,出现在郑州市农业路沿线。征迁部门说,这是他们的工作职责;环卫部门说,乱张贴属违规,环卫工人是在严格履行环卫考核制度。(10月20日《大河报》)
在城市的很多地方,我们都能见到政府部门张贴的通告。对这些通告,一般人都没有意识到什么,但是现在郑州市环卫部门清理张贴在街头的政府通告,这让人感觉到这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作为环卫部门来讲,他们这么做并没有什么过错。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5条明确规定,禁止在道路、广场、立交桥、临街建(构)筑物、公用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张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什么人,什么部门都必须遵守。张贴通告的政府部门是依据什么规定来张贴的呢?郑州市金水区房屋征收和补偿办公室一名李姓负责人受访时表示,没有明确的书面性规定,而是多年沿袭下来的工作惯例,“以前都是这样做的”。这样的回到也许说出了实情,但却不得不让人害怕。
惯例是多年经验的结晶,很多时候是好用且有效的,但这不等于说所有的惯例都正确。因为过去法制不够完善,在当时的背景下,政府部门做出的行政行为并不违法。但是随着法制的完善,过去可以做的现在就不一定能做,很可能现在法律已经作出了禁止。另外,过去政府部门的权力很大,别人不能做,政府可以做。但是随着政府权力的限制,这样的情况已经越来越少了。
从随意张贴政府通告来讲,可能两种情况都有。一方面,在郑州,《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在这以前政府随意张贴政府通告并不违法违规,因此才形成了惯例。另外一方面,一些政府部门从来没有想到约束自己的权力,认为政府通告可以随意张贴。现在清理政府张贴的通告就是清理政府的特权。
随意张贴通告不是大事,但其背后的行政思维却不容小视。十八届四中全会一个重要议题是依法治国。要依法治国,政府必须要依法行政。可是我们有的政府部门还在依照惯例来行政,这样的无意识之举很可能就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大障碍。这也提醒我们,在法治力度越来越大的今天,我们的政府部门和行政人员必须反思,在行政中还有多少惯例存在,多少职务行为还是依着惯例行事。对这些惯例思想进行清理,把官员的思想全部转入到依法行政轨道当中,唯有如此,依法治国才能不断取得进步。□肖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