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甘肃甘南藏区整治小作坊小摊贩小食杂店保食品安全

2014年10月24日 15: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兰州10月24日电 (南如卓玛)24日,记者从甘南藏族自治州食药监局获悉,该州结合地域辽阔、人员居住分散、大部分小作坊小摊贩经营者的特点,即“多、小、散、乱、差”一时在监督管理上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的实际,制定出台《甘南州出台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馆小食杂店管理办法》实行有效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甘南藏族自治州食药监局强调,由于该州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四小"监管工作没有管理标准,进展不够平衡,管理难度大。出台《办法》专门整治蛋糕房、榨油坊、烤饼店、馒头店、锅奎店、豆腐店、小吃部、夜市、小摊点、小零售点等面积小、规模小、投入少,条件简陋,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小店。

  《办法》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管理等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扶持生产经营本地优质特色食品、传统食品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健康发展。鼓励、支持食品“四小”进入集中经营场所生产经营、改进生产经营条件。

  同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的工艺技术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食品加工小作坊应当对产品每3个月送检一次,高危食品每月送检一次,取得检验合格证。

  此外,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等12种类型的食物。(完)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