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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检察室1年受理55起刑案 罪名涉逃汇等

2014年11月03日 17: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上海11月3日电 (记者 陈静)2013年11月5日,上海市检察院派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检察室(以下简称“自贸区检察室”)挂牌成立。3日,上海市检察院披露,一年来,“自贸区检察室”共办理涉自贸区各类刑事案件55件:涉案68人;其中受理批捕案件20件,涉案24人,受理起诉案件35件,涉案44人。

  检察院方面表示,这些案件涉及逃汇、职务侵占、合同诈骗、票据诈骗、信用卡诈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等罪名。据透露,自贸区检察室还办理了与自贸区内贸易、金融领域相关联的案件。

  据了解,目前,自贸区检察室有8名具有国际商贸、知识产权、国际法等专业知识的检察官。上海市检察院表示,今后,自贸区检察室将重点打击走私、洗钱、逃汇等金融、知识产权犯罪的案件。针对自贸区内发生的具有社会敏感性的刑事犯罪案件,建立相应的优先、快速、专业办理机制。该检察室将严厉查处自贸区内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重点查办与自贸区建设相关的国家重点投资领域、资金密集行业、重大基础工程以及市场资源配置等过程中进行权钱交易和侵犯国有资产等职务犯罪案件。

  此外,自贸区检察室将注重研究在自贸区监管机制下执法人员不作为等职务犯罪新形态,建立符合自贸区特点的犯罪预测预警信息收集、处理和发布机制;探索建立自贸区内职务犯罪记录和查询制度,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当日,上海市检察院还出台了首部《上海检察机关涉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刑事法律适用指导意见(一)》(下称“指导意见”)。其中的32款条文对涉自贸区刑事案件办理的基本原则、刑事政策、法律适用的标准、定罪的方法,以及对虚报注册资本罪,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骗取出口退税罪,渎职犯罪等十几个经济犯罪尤其是金融犯罪行为,提出办案指导意见。

  检察院方面透露,今后将根据具体的案件,细化、完善指导意见的内容,逐步推出系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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