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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未成年少年沉迷网游 强收卖淫女"保护费"获刑

2014年11月06日 21: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台州11月6日电(见习记者 谢盼盼 实习生 吴洪 通讯员 金峰)四未成年少年沉迷游戏缺钱,竟然想出向卖淫女收保护费的“阴损”的主意,暴力抢劫四次,甚至动用了匕首,劫得金额不过区区500余元却换来几年铁窗生活。记者11月6日获悉,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人民法院对四个多次合伙抢劫的未成年少年作出判决,四个人中年纪最大的仅仅不过十七岁,分别被处以三到七年的有期徒刑,并罚款二到五千元不等。

  2014年春节后一天,尹某、李某和余某(另案处理)如往常一样在一起厮混。说着说着,三人谈起最近因为经常去网吧上网玩游戏都很缺钱。父母不给,自己又没工作,这怎么办?

  李某提出了个“阴损”的主意:向“站街女”,也就是卖淫女收保护费。李某说向这些卖淫的收保护费,她们也不敢报警的。尹某和余某听完一拍大腿:可行。

  当下,三人说干就干,就去找李某知道的一个卖淫女索财。不想,这名女子拒绝了他们,还把门关上了。三人火了,踹门而入。余某站在门口望风,李某和尹某进入房间内,并且尹某操起一张凳子威胁女子。女子在恐惧之下,给了李某一百元。

  第一次轻易得手,且过了段时间,完全没有事情,尹某和李某又动了心思。这次,两人纠集了罗某和樊某一同作案。3月10日,四人在一个棋牌室巷子内遇见了吴某。尹某和李某对吴某一阵拳脚相加,并持砖块威胁吴某,罗某和樊某在一旁壮胆。这次,四人到手280余元。

  三天后,四人又以同样的方式劫得张姓女子150余元。

  3月14日,尹某、李某和罗某三人依旧无所事事地闲逛。无巧不成书,三人又一次遇到了抢过一次的吴某。三人一阵拳打脚踢之后,吴某还是声称自己没钱。尹某顿时就火了,掏出一把匕首指着吴某,并恐吓吴某要捅她。吴某这才拿出120余元。四人拿到钱后扬长而去。

  当天晚上,忍无可忍的吴某终于选择报警。很快,尹某等三人被火速抓获。7月11日,樊某也落网。

  最终,玉环县人民法院判被告人尹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李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罗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樊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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