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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计委:医务人员收红包医院或被降等级

2014年11月07日 08:34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开单提成”等列入医疗机构“重点不良行为”

  据昨日广东卫生计生纪检监察网,省卫生计生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行风建设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要求行风建设纳入医疗机构领导班子考核,省里将修订《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开单提成”及收受“红包”、“回扣”等行为列入重点不良行为。

  《通知》明确,医疗机构领导班子对行风建设负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医疗机构要将行风建设纳入日常工作,并作为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通知》加强了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监管。规定:对违反“九不准”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处理。对违反“九不准”,医德医风方面存在重大缺陷的医院,不予受理医院评审申请,对正在评审的医院暂停评审,对已经取得相应等级的医院给予降低级别或等次等处理;省将修订《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开单提成”及收受“红包”、“回扣”等行为列入重点不良行为。

  对违反“九不准”的医师,依照《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行政处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查处,并将其违法违规行为录入医师执业注册信息系统强化管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的医疗卫生人员,在全省进行通报。对被查处确认有收受“红包”、“回扣”行为的医务人员,5年内不得推荐参加各种荣誉称号的评选,不得推荐担任各类专业委员会、评审机构的职务,已担任的要建议撤销资格。(记者何雪华 通讯员粤卫信)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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