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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欠小区物业费 政府发文督促缴纳遭质疑

2014年11月10日 09:56 来源:中国江西网  参与互动(0)
公职人员欠小区物业费政府发文督促缴纳遭质疑
物业费久拖不缴,多家物业公司先后从锦绣年华小区撤出

  核心提示

  业主物业费久拖不交,这一度让上饶县的一些物业公司伤透了脑筋。就在今年8月底,上饶县政府下发的一纸通知让他们似乎看到了一丝希望。

  根据文件,上饶县将对全县行政企业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在2012年1月至2014年7月间所欠缴的物业服务费进行清缴。拒不缴纳者,将面临约谈、通报,还将影响单位、个人的评优、晋级。

  那么,上饶县为何会下发这样的文件?背后又有什么初衷?行政权力介入催缴是否超出政府职权?

  政府发文催促

  公职人员缴物业费

  10月5日,上饶县绿野春天住宅小区。当地某公立中学的徐老师来到小区物业办公室说:“我明明缴了该缴的物业费,怎么说我没缴呢?”

  就在前几天,学校在大会上点名通报了本校教职工拖欠各自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的情况,要求这些教职工尽快补缴,徐老师的名字就位列其中,“300多人的大会,太难为情了”。经过核查确认,徐老师确实未曾缴纳2014年1月至7月即上一家物业公司的服务费。

  同一天,小区一名供职于当地公安系统的业主也透露,当地公安局也在会上重点强调了同样的事情。

  这一切都缘于上饶县于今年8月底下发的一纸通知——《关于开展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物业服务费欠缴清理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县行政企业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在县城规划区拥有产权或租用的住宅、商业用房或共同居住房屋在2012年1月至2014年7月间所欠缴的物业服务费进行清理。

  根据《通知》,街道以及所辖社区将协助各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做好宣传解释和调查摸底工作,摸清相关人员名单、欠缴金额及欠缴原因,并登记报送上饶县社区物业管理协调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房管局),该办公室将对报送上来的名单进行整理,反馈给相关单位。

  按照《通知》要求,在自查自纠阶段,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要督促本单位、本系统欠缴物业服务费的公职人员自觉补交。在督促落实阶段,由所在单位领导对多次做工作仍未及时补交所欠物业服务费的职工进行约谈。

  对约谈后仍拒不缴纳的公职人员,将予以通报或在一定范围内给予曝光,并抄送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对其单位督促,对清理活动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严肃处理。

  所在单位公职人员缴纳物业服务费的情况还作为本单位评先评优、晋级、个人信用及推荐后备干部的重要依据。

  《通知》提到,各小区业主委员会要做好现聘物业服务公司服务合约前物业服务费欠缴收取工作,补缴款项主要作为小区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即小区现聘物业收取自己公司的欠缴,而此前撤出的物业公司欠缴部分由业主委员会收取、保管。

  长期拖欠物业费埋下社会隐患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11月6日,上饶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徐机华介绍道,长期以来,当地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一直存在,这才导致拒缴物业费的情况频频出现。

  “电动车被偷,防盗门坏了,小区餐馆油烟问题未解决,房屋漏水等,业主就把责任归咎于物业,拒绝缴纳物业费。”上饶县房管局物业管理股副股长刘志平说,“但有些并非物业服务范围,拒缴是没有道理的。”

  “一旦有部分人拒缴,追随者的步伐就会跟上。”负责欠缴收取工作的业主何阿姨说。

  “业主拒缴,物业公司只能起诉到法院,而法院往往会进行调解,最终追回的欠缴数额都不及起诉成本,得不偿失。所以业主不缴,我们也没办法。”有物业公司称。

  这让物业公司入不敷出,而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服务,业主继续给出差评。如此循环,物业公司最终只好选择撤出。

  11月6日,绿野春天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徐忠盛介绍说,因为长期亏损,小区前期物业宏城物业在坚持了10年后于2013年4月撤出,此后进驻的广信、碧洁物业公司也因亏损于半年后撤出,小区面临没有物业的局面。

  据刘志平介绍,信水滨城、锦绣年华等多个小区因长期拖欠物业费而闻名,“没有物业公司再敢进驻”,安保、卫生都存在极大的隐患。

  “尽管一些小区如信美家园、百合家园等实现了业主‘自治’管理,但这种模式并不适用于大型小区,因为高层住宅小区涉及二次供水以及电梯,需要专门的维护人员。”刘志平称。

  垃圾成堆,偷盗不断,小区的居住环境愈加恶化,一些业主前往政府上访,要求后者介入解决。徐机华介绍说,正是这种情况下,上饶县政府才发文催促公职人员缴清欠费。

  正如《通知》所言,“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物业管理环境”。

  行政介入遭质疑

  据统计数据显示,当地欠缴物业费的公职人员合计575名,涉及当地66个县直单位、部门以及19个镇(乡、街道),其中教育局、市属单位、卫生局、供电局、公安局欠缴人员较多,教育系统公职人员欠缴人数多达171人。

  据刘志平介绍,为了确保全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清缴任务,县里专门成立了四个督查小组,由县领导牵头,深入到各个督查单位进行督查。

  那么,行政力量介入物业服务费催缴,过去两个月后,效果如何呢?来自当地房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0月20日,有22个单位42人缴清欠费。

  “主动前来清缴的比较少”,一些小区的现聘物业公司反馈。事实上,部分业主依旧对当前物业提供的服务不满意,“问题没有解决,我们为什么要缴费?”

  绿野春天小区面临的情况更复杂。现聘物业是在政府下文之后才进驻小区的,根据《通知》,此前欠缴费用都由小区业主委员会进行催缴并保管,今后用作小区专项维修资金。

  “打电话过去催缴,有乡镇领导说,这样催缴并不合法。”尽管有《通知》,何阿姨也有些疑惑。有业主受访时也称,这本属于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纠纷,就算主张催缴,也应由相应物业公司提出,“政府和业主委员会这样插手,合适吗?”

  事实上,个别小区业委员会成员也提出,如果今后那些已经撤出的物业公司对这些清缴费用提出主张,该如何处理?

  同时,清缴情况与单位以及个人考评挂钩,这也引起了一些公职人员的不满。有公职人员称:“这属于个人私事,不属于工作内容,不应该将两者挂钩。”事实上,有单位负责人也提出,这个做法并不合适。

  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是关键

  “虽然目前催缴情况并不乐观,但政府发文还是给了我们信心,”绿野春天小区现聘物业、上饶市尚品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郑常林称。

  奇怪的是,根据业主委员会的统计,截至11月6日,在240余户欠缴公职人员当中,只有不到10户缴清了欠费。但业主们对尚品居物业公司似乎比较认可,缴费率达到了70%,而此前两家物业公司缴费率仅为40%及25%。

  “新的物业公司服务蛮好,连垃圾桶都擦得很干净”,前述徐老师称,他虽然拒绝缴纳2014年上半年的物业费,却及时缴纳了2014年下半年的物业费。

  有业主记得,上一家物业公司撤走后,将近一个月的时间里,小区内垃圾遍地,偷盗情况严重。而尚品居物业进驻之后,单单清理垃圾,就清理了八九车,此外还聘请了10名保洁、10名保安,人员配备较以往翻了一倍。

  “服务做好了,业主当然会配合缴费”,郑常林介绍,目前虽然缴费率不低,但公司还在亏本运营,“每月要亏损6万余元”。不过,他相信,随着清缴活动的深入开展以及自身服务水平的提高,会有越来越多的业主按时缴纳物业费的。

  建议加强部门联动

  助力物业公司维权

  对于上饶县的做法,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柱国表示,这种行政介入并不妥当。如果只是善意的提醒,无伤大雅;如果相应公职人员不缴纳需要承担不利后果,则属于强制性的要求,这种行政介入就属于滥用职权。

  江西昌林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昌林则认为,从依法行政的角度上来谈,这种行政干预超出了政府的行政职权范围。但从政府对社会进行有效管理的角度上来看,又有一定的合理性,“如果放任业主拖欠物业费的情况不管,小区可能会面临没有物业的局面,从而影响社会的长治久安”。

  李昌林指出,从合同相对性来看,即便主张清缴,也应由相应的物业公司提出。政府介入,指定业主委员会收取已撤出的物业公司的欠缴并用作住房维修资金,于法无据。他建议,当地政府可以组织这些已撤出的物业公司召开意见征询会,如果这些公司同意委托业主委员会进行欠缴收取工作,并同意将欠缴用作住房维修资金,那么相应规定就于法有据了。

  李昌林表示,在现行司法实践中,物业公司通过起诉维权通常会得不偿失。为此,他建议,在督促物业公司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水平的同时,当地政府还应加强部门联动,为物业公司维权尽量减少成本。如此,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物业服务费久拖不决的困境。

  ◎文/图 新法制报首席记者朱叶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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