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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超市免费班车碾死女子 监管成真空地带(图)

2014年11月15日 08:53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目击者拍摄的事发现场。

  11月13日上午,成都一 59岁的退休女教师在东光小区乘坐欧尚超市的免费购物车时,不幸摔倒在车轮下面,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针对家属提出的“胸腹部外伤”的死亡疑点,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死者进行尸检,家属正在等待法医的鉴定结果。成都交警三分局事故大队也在对此事做进一步调查。

  在成都,免费班车已经成为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也成为各大超市、商场和房产商竞争的又一焦点。然而,近几年来不少超市的购物班车陆续停运,免费班车带来的诸多问题也日趋明显:车辆运行、管理情况如何?线路规划是否合理?应该如何保障顾客乘车安全?

  14日,华西都市报记者走访了成都部分超市后发现,除了此次事故涉及的欧尚超市外,伊藤洋华堂、乐天百货、时代奥特莱斯等大型购物超市均安排有免费购物班车,班车线路少则1条,多则4条。

  记者调查

  压缩成本部分超市取消免费班车

  记者了解到,当前卖场的购物班车以租赁居多,不少开通免费班车的超市,一直在班车的运行班次和线路上煞费苦心。比如,在班车运行过程中,他们会根据顾客人数,有意识地取消乃至合并一些线路,都是出于压缩成本上的考虑,更有一些超市不动声色地退出了免费班车的行列。

  近几年来,沃尔玛金牛店和SM店,好又多新鸿店、府河店,以及家乐福八宝店、欧尚超市蜀汉路店、宜家家居等卖场的班车纷纷取消。谈及取消原因,一位超市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些人气差的、吃力不讨好的线路,肯定是首当其冲要被取消的。”这位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主要是考虑成本因素,超市有一个上座率和购物金额的公式统计,如果乘坐购物班车的乘客不多,购买力不强,就会取消购物班车,“实际上取消后对商场的客流量影响并不大。”

  除了成本问题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交通问题,随着公交线路的增多和地铁的开通,超市开始重新论证免费班车的必要性。

  监管真空

  超市须和租赁方共担责

  在调查中,记者还了解到,成都市各大购物卖场的免费班车基本都是采用外包的形式,由外包的租赁公司对班车进行日常维护、管理。欧尚超市班车所属的锋圣运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负责人温成斌说,公司与超市签有合同,在道路上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超市方不承担责任。

  “由于卖场免费班车的特殊性,无法明确属于哪个部门的管理范围。”今年8月,成都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施阳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首先,虽然免费购物班车也是到站停车、沿路拉客,但事实上并不属于公交系统;其次,免费班车并不以人头进行收费,所以从运营性质上也无法定性。

  “早在2012年前后,成都市交委就发现卖场购物班车存在安全隐患,并展开了整治行动。”施阳春特别提出,虽然目前卖场免费班车的监管尚处“真空地带”,但是一旦出现安全事故,购物卖场和租赁公司需共同承担责任,卖场并不能因为先前与租赁公司签订了委托协议书而逃避责任,“希望能够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来规范和监管卖场免费班车。”

  上海市政协委员沈荣祥也曾在“关于强化对大卖场班车管理的提案”中指出,大卖场班车在客观上已成为城市公共交通的一个组成部分,理应纳入系统管理体系。他建议,相关部门定期对大卖场班车的车况、车貌进行检查,对存在不安全隐患的车辆实施强制性淘汰;同时,合理设置大卖场车辆的行车线路,加强对大卖场驾驶员职业规范教育。

  乘客态度

  有的图方便有的“不感冒”

  记者在城南一家超市门口看到,一辆红色的免费购物班车外排队候车的顾客,以中老年消费者居多,乘坐时不需要任何凭证,购物完乘车回去时,有的甚至不需要验证超市的购物小票就能上车。

  距离该站点不远,有多个公交站点。市民曾女士对超市免费购物班车并不“感冒”,她说自己从来没有乘坐过超市免费购物班车,主要是担心车况和安全问题,而且觉得班车是定点发车,基本上是一个小时发一班,很难恰巧赶上,“省不省那一元钱,其实意义也不大。”

  而对一些住家交通相对不是很便利的市民,对超市设置免费购物班车的态度则是极其赞成。“从我家出来走个五六分钟,就是超市免费班车的候车点,坐个10来分钟就到了。”家住天府大道南段的刘女士说,如果没有超市班车,她就要转几趟公交。由于班车两个小时发一次车,她会算好时间才出门。“一般早上8点半那一趟最拥挤,但是班车管理严格,不允许超车,坐满也就20多个人。”刘女士说,下午非高峰时段车辆则比较空,经常只坐了六七个人。

  专家观点

  首先认定过错超市不能免责

  13日发生的这起“超市免费班车致乘客死亡”事件,应该由谁来承担事故责任?乘客没有乘车凭证,又应该如何索赔?

  华西都市报记者联系上了法治广东研究中心主任、广东省委党校行政学院法律学教授宋儒亮,他认为,事故发生后,首先要通过公安机关的调查,分别确定乘客和司机有无过错和违规,明确双方的主次责任。虽然超市与车方有相关约定,但由于乘客乘坐的是超市购物免费班车,双方已形成客运合同关系,超市作为承运者应当保证顾客乘车过程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因为超市开通“免费班车”,不是以运输为目的的独立行为,而是出于刺激消费的商业目的所推出的一种营销模式。从形式上看,与普通客运车辆不同,虽然无需支付车费,但是商家提供免费班车的费用,实际上已经列入到其运营成本之中。

     华西都市报记者王蕾摄影张磊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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