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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泉娃饮用水公司回应:被抽检泉娃水为假冒产品

2014年11月19日 14:16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0)

济南泉娃饮用水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建海在媒体见面会上介绍,泉娃桶装水有多重防伪。(记者 李雨 摄)

  国家食药监总局近期公布了2014年第一阶段瓶(桶)装饮用水专项抽检结果,抽检样品不合格的产品涉及济南三家企业:济南水长清饮用水有限公司的水长清山泉水、水长清饮用纯净水,济南日月泉矿泉水有限公司的饮用天然矿泉水,济南泓泉制水有限公司的饮用天然水、泉娃饮用天然水。针对这一信息,济南市泉娃饮用水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建海昨日公开回应:被抽检的泉娃水为假冒,该水站属于加盟卖水,已经在今年6月关停。

  据了解,食药监总局此次所抽检样品1863批次,涉及全国31个省(区、市)1197家生产企业,抽检项目包括菌落总数、致病菌、铅、镉、亚硝酸盐、溴酸盐等36项,共检出不合格样品444批次,抽检不合格率23.83%。食药监总局检查中显示,济南泓泉制水有限公司的饮用天然水、泉娃饮用天然水不合格,并在备注中标明:地方监管部门核实为假冒。

  昨日,在济南泉娃饮用水有限公司媒体见面会上,总经理陈建海对此事做出了进一步的澄清:国家食药监总局今年5月份对泉娃桶装饮用水进行了抽检后,6月份公司联合职能部门对问题水站进行整改关停。被抽检水站为加盟卖水,不符合正规泉娃水站生产规范,已经在6月份被关停。“9月份时,济南市稽查人员前往水站落实情况,但报告中所写的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环山路10-2号却找不到。根本没有这个地址,周围也没有水站。”济南市食药监工作人员说。工作人员解释,这是国家级抽检进行抽检的不是市局,而是省局委托的检测机构,检测结果出来后,则由属地负责复检相关工作。“复检需要落实到当时抽检的地址,由被抽检的厂家提出二次检查申请。但是我们找不到这个地方,所以没有办法进行二次复检。”该工作人员说,稽查人员到厂家了解情况,发现样品盖儿上的标识和厂家产品盖儿上的标识不符合。工作人员说,由于找不到水站地址,厂家又表示样品不是自己所生产,没有厂家或水站提出要进行复检,所以复检无法进行。陈建海说,泉娃饮桶装水有多道防伪标志,其中泉娃桶装水盖上就有4个防伪专利。“公司换桶、换盖都会在官方网站、微信上公布,造假企业只能仿造的相似,不会完全一样。”陈建海说,消费者购买泉娃水时,一定认清防伪标志,一旦发现问题可以拨打12331向食药监部门举报,或拨打公司客服热线确认。(记者 李雨)

【编辑:和星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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