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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中国人禁止入内”不只关乎歧视

2014年12月01日 13:50 来源:陕西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有市民拨打热线电话反映,朝阳区雅宝路附近有商家贴出“中国人不得进入”的告示。对此,该商家店员称,之所以张贴这份告示是因为自家只做外贸生意,不想中国同行进入店铺造成走款。法律专家则认为,商家此举涉嫌歧视消费者。(11月26日《中国青年报》)

  “同行是冤家”曾是路人皆知的商家潜规则,但朝阳区这家服装店为防止同行进入店铺窃取商业情报,不惜以“中国人不得进入”的雷语告示设限,不无对国人消费者的权利侵犯。尽管店家以“只做外贸生意”为由搪塞,但难掩其歧视本质。在世界早已成为“地球村”的当下,对外开放的“外贸”生意何以阻止中国人参与?更何况这是在中国的地盘上。

  也许,该商家另一名员工对“有些中国客户实在是太过分了”的抱怨道出了实情,包括有中国客户偷走外国人钱包,有女性消费者试穿一大堆衣服却并不购买,返还衣物时还对店员恶言相向等。但发生在个别人身上的不文明行为能够代表所有中国人吗?即使我们不对“中国人禁止入内”的告示刻意作恶意揣测,此等“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思维也明显是以偏概全和先入为主的有失公允。

  其实,只要稍具中国近代史常识的国人都心里明白,民众之所以对“中国人禁止入内”的歧视性标语如此敏感和深恶痛绝,其根本情结缘于对那句“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臭名昭著标牌的刻骨铭心。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民族屈辱历史,更是激发国人爱我中华、不甘屈辱、致力民族振兴的原始动力。人们据此诘问,书写“中国人不得进入”告示的始作俑者究竟是对“租界”历史的一无所知,还是有意挑战国人的民族感情?

  围观“中国人禁止入内”,需要从维护公平公正消费秩序的层面认知其偏差,也需要从客观公允的角度矫正其思维偏见,但更应该从唤起国人自尊心和民族自豪感的高度凝聚共识。基于此,我们不但要摒弃商家此类罔顾消费者权益、有损公民人格、有辱民族尊严的歧视性广告,更需对我们自身存在的不守规、不理智、不文明的丑言陋行说不。一个没有充分自尊的民族很难赢得他尊,更奢谈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这应是“中国人禁止入内”带给人们的多重思考。张玉胜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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