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评论:“禁酒令”体现出法律温情

2014年12月04日 11:14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宿迁男子孙某酒后滋事被沭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法院要求孙某在今后五年内滴酒不沾,一旦饮酒,缓刑就将变成立即执行的实刑。

  酒后施家暴并伴有极端举动,必须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惩戒不是唯一目的,最终还要“治病救人”。法院对孙某作出的判决,体现出执法中人性化和温情的一面。

  如何利用法律科学公正、以人为本执法,江苏省首例“禁酒令”给出了答案。这种讲究感情和关怀的处罚模式体现现代法治的进步和文明。经常酗酒的孙某虽然不具备公共危害,却实实在在危及家人安全。解决这样的问题,既要考虑给人改过自新的机会,还要考虑家庭的稳定等各方面因素,把法律既能约束人,还能救人的力量释放出来。

  当然,“禁酒令”要求当事人“5年内不能再饮酒”,也在考验着法律的威慑力。如何对当事人在缓刑和管制期间的行为进行监控,避免出现重复犯罪?想要禁出效果,还需要在执行过程中不断摸索和丰富监管细节。(梅剑飞)

【编辑:和星晨】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