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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主闹市贴广告征讨债英雄 媒体:这也是拼了(图)

2014年12月04日 16:35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贴在街头的广告

  12月3日,在文化宫街头,电线杆上出现一个特殊的小广告,招有能力的人去讨债,此小广告引起市民的围观和议论。

  当日上午,记者在路边电线杆上看到,上面贴着一个小广告,写着“招贤纳士”:有一批债务本人不便出面追讨现找有时间有能力的人帮忙追回,报酬面议,有意者联系。上面还留有一个电话号码。附近的市民马师傅说,这个小广告是刚刚贴出来的,具体是谁贴的,他没有看到。记者按上面所留的电话号打过去,听到询问讨债情况,接电话的那名男子“唉”了两声后,就再不说话了。

  对于贴广告招讨债人的行为。记者咨询了甘肃天马律师事务所的成振海律师,他说找人讨债这个行为不违法,但是乱贴广告属于一种违法行为;债权人找人替他讨债必须签署委托协议,讨债人是债权人的代理人,在讨债过程中必须以合法的方式追讨债务,不能使用暴力、恐吓等非法行为,如果讨债人使用非法行为,造成债务人的人身、财产和名誉伤害,不仅讨债人要承担责任,委托讨债的债权人也要负相应的连带责任。 (记者彭维国文/图)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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