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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男子疑被戴绿帽子 操刀怒刺“情敌”主动报警

2014年12月05日 14:35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一年逾五旬的村民因怀疑在外务工的妻子给自己了戴了“绿帽子”,遂心生报复,趁“情敌”返乡之际,操刀将其刺成重伤。日前,犯罪嫌疑人张山因涉嫌故意伤害罪经隆昌县检察机关批准被依法逮捕。

  男子刺伤“情敌”后主动报警:我把别人杀伤了

  今年4月23日下午,隆昌县界市镇某村村民张山早早地守候在刚从外地打工返家的本村村民李实屋门前的公路上,一双眼睛随时窥视着李实家中的动静。

  当日傍晚时分,张山终于发现李实独自一人从家里走了出来。见此,张山急忙回到不远的自己家中操起一根扁担返回到公路边继续等候。一会儿,当李实擦身走过张山身边后,张山突然抡起扁担就朝对方打了过去,见猝不及防的李实挨了重重一击,张山不待对方做出任何反应,继续扬起扁担再度朝对方“砍”了下去,不料因用力过猛,自己竟首先滑倒在地。

  这时,有所反应的李实立即返身欲扑向张山,张山则从身上掏出早已准备好的一把水果刀朝李实的胸部刺去,继而返身仓皇逃离现场。逃出数十米远后,张山掏出手机拨通了110报警电话:“我是界市镇某某村的张山,我杀了人,把本村李实杀伤了。”

  事发缘由:怀疑被戴“绿帽子”

  隆昌县公安局界市镇派出所接到县局指挥中心处警指令后,即刻组织警力于第一时间赶往案发现场,同时联系村组干部将伤者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本乡本土的近邻,张山与李实之间究竟存在什么过节?又有什么深仇大恨令张山向对方下此毒手?这起蹊跷的伤害案背后究竟掩藏着怎样的隐情和真相。一时,一系列迷团使案情显得颇为复杂迷离。迅速赶到现场的公安民警及时将犯罪嫌疑人张山控制,并在提取了作案凶器(水果刀、扁担)和初步走访排查之后,连夜将其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询问。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山对自己故意伤害的作案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交待,只有小学文化的张山与妻子共育有三个子女,近些年妻子一直在外打工,自己一人在家照看三个尚未成年的子女,其与受害人李实均系同一村民小组的村民,对方与张妻同在外地一处建筑工地打工,由于听到一些传言,再加上张山发现李实每次和妻子总是一同归来, 一同离家外出,遂认定妻子与李实有染。想到自己在家辛辛苦苦拉扯儿女并照看家庭,而李实却给自己戴了“绿帽子”, 张山怒火升腾,他在心底里暗自打定主意:一定要收拾李实,必须要他付出血的代价。

  4月21日,张山听说李实回家后,于次日便专门到街上买回了一把水果刀携带在身上图谋报复。案发当日,张山吃罢午饭后便出门守候李实,最后实施了故意伤害作案。

  4月24日,故意伤害犯罪嫌疑人张山被采取刑事措施。5月9日,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

  最终被批捕 却坚称自己在维权并无悔意

  9月20日,经隆昌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法医对受害人伤情鉴定:李实右肩部损伤致右腋动脉、锁骨下动脉破裂失血性休克属重伤二级。至此,公安机关在进一步查明张山相关犯罪事实后,依法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山。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张山为一般主体,对被害人李实有伤害的故意,且有致被害人重伤二级的行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遂依法做出逮捕决定。

  然而,此时的张山却并没有悔意,在面对办案民警和检察官的调查询问时,张山至始至终坚称自己是在“维权”,并称杀伤被害人是对方应该付出的代价。

  目前,该案按司法程序仍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之中。(文中人物均系化名)(卿树良 罗英红 记者 龙艳)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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