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政府花钱请人告自己”莫成了踢皮球
参与互动(0)报载,珠海平沙一百多名老人因不满30多年前的企业改制中,身份从国家干部转换为企业职工,退休后待遇较公务员相差较大,奔走信访十余年。为了引导这群“信访户”走法律途径,当地镇政府去年通过一家镇属国企垫付了26万元诉讼费,帮助老人请律师打官司告自己。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地方政府积极引导信访户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这样的思路值得肯定,也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的要求。
不过,不是每个群众信访的问题都适合向法院引导,如果不顾实际情况,把所有问题都推给法院,也是不负责任的做法。本案就是如此。国企改制时职工身份改变带来的个人利益变化,这个问题在全国各地都有,也未必是现有的法律能够解释清楚。最终法院“不予受理”或许说明,这事儿不应该找法院。
从某种意义上讲,“政府花钱请信访户告自己”让人感觉像一脚漂亮的皮球,看似是尊重法治,实则另有考虑。现在,“皮球”又被法院踢了回来,除了镇里的国企不明不白花了诉讼费,一切又回到了问题的原点,并没有解决任何问题。
客观地说,每一项改革,每一个政策,都不可能面面俱到。比如,长期的城乡二元化制度,就使得全国数亿农民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但显然,农民不可能翻历史的老账,去要求政府补偿多年来城乡倒挂的损失。同样,企业改制涉及千千万万的国企职工,也不宜再和当年留在机关的同事简单比较收入。
这些问题,只能靠国家宏观上进行调整和补救。比如现在不但取消农业税,而且还对农民进行大量的补贴;比如国家在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退休金标准,并将逐渐废除退休金双轨制;比如通过各种方式对贫困群众进行救助。这些都是办法。对于基层政府来讲,面对上访户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这才是正理。
政府引导群众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这道理没错。不过,政府得先分清问题是不是属于法院受理的范围才行。对于非涉法涉诉的上访问题来讲,还得政府部门多做工作。
刘昌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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