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小伙酒后帮人起冲突 死者家属索赔80余万元
中新网昆明12月12日电 (王艳龙)昆明市禄劝县“90后”小伙王某某因酒后“热心帮人”引发双方冲突,殴斗中,他拔刀捅死一人伤一人,被送上被告席。12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1993年出生的王某某于2013年11月的一个晚上与朋友到酒吧喝酒,在酒吧与朋友喝完一件啤酒后,与杨某某一起回家,在回家路上,看到蔡某某(死者)等人带着一个手上有血的人赶路,便“想好心帮助他们”不料却与对方发生口角。随后,他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将蔡某某、密某某杀伤,蔡某某送往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的证人证言称,当晚蔡某某等12人到酒吧玩,一朋友不小心划伤手,就送医院。在一桥下遇到王某某二人问情况,发现不是朋友,就有人动手推了杨某某,遂产生冲突。
王某某辩称,当时见到朋友被打,就上去帮忙,见到对方人多,便掏出刀来吓唬他们,后来刺到了一个人。看有人倒地后,他与朋友打车逃跑,回到文山州广南工地,后在当地自首。对此给受害人家属造成伤害,他表示道歉,对蔡某某家属提出赔偿丧葬费、赡养费等费用总计84余万元的诉求,也表示愿意赔偿10万元。
王某某的辩护律师表示,案发后,被告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双方并不认识,无仇恨矛盾,没有事前预谋,从犯罪情节看,被告人主观恶性不大,是间接故意犯罪;被害人在案件中,有一定的过错,希望法庭考虑这些因素,给予被告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当天晚上,双方大量饮酒,被告人上去表示关心时,被害人一方以为受到挑衅,才引发了伤人案件。请法庭能考虑这个情况。”
由于案情复杂,法庭选择择日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