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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救命钱窃贼落网彰显“人肉”正能量

2014年12月22日 14:53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公交车上偷老人钱的小偷抓到了!”12月20日,大快人心的消息在浙江台州传来,偷窃陈大爷3800元救命钱的“斯文男”落网了。此前,同车的女乘客用手机拍下了“斯文男”偷走老大爷看病钱的全过程。因为这段视频,这个“斯文男”在网上被人人喊打。(《钱江晚报》12月21日)

  若是放在以前,除非当时有人制止或及时报案,要不,这钱偷就偷了,很难找得回来,即使有目击者,或也无能为力。但是,如今,偷窃的视频经网上一传播,立即引发社会的愤怒与声讨,人们纷纷“人肉搜索”这位“斯文男”,让他陷入“过街老鼠”的困境。正如这个公交惯偷所说,在网上看到自己行窃的视频后吓坏了,马上买车票离开台州,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抓了。

  这给我们一个深刻的启示,实现正义,给社会增添正能量,人人都可以作为,而且也是举手之劳。按道理讲,看到小偷行窃,上前制止是上策,不过,很多人担心小偷有同伙,或者小偷会狗急跳墙,对见义勇为者行凶或者打击报复,因此不敢轻易出手。或者,就是当场报警,让警察来介入这事调查,不过,这事仍有一定风险,毕竟让小偷知晓了仍可能受打击报复。那么,许多人就以此为由,推卸了自己主持正义的责任。

  但是,现在人人手机在手,手机也往往有拍摄之功能,将小偷行窃的过程拍摄下来,传送到网络,发动全社会的人来声讨和缉拿小偷,这个事件既没有什么人身风险,也不需费太大的精力,堪称是“举手之劳”。希望通过这个例子,能有更多的人对社会上的不公、不义之事站出来,所谓“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没有钱没有力的就拍个视频或留个照,不要再推卸自身的社会责任,不要以为自己为实现正义无能为力。

  这个事例也给“人肉搜索”正面导向进行了示范。一段时间以来,网络上“人肉搜索”风生水起,特别是“郭美美事件”,更是炒得人人皆知。不过,“人肉搜索”的兴起也是泥沙俱下,一方面,在网络舆论监督上,“人肉搜索”居功甚伟,比如原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就是在“人肉搜索”之下落马;另一方面,“人肉搜索”又是把双刃剑,无形之中也伤害了不少人,侵犯了普通公民的隐私,因此,对“人肉搜索”的质疑否定之声又时常出现。其实,我们在了解“人肉搜索”的弊端的同时,也要发挥其长处,这就需要为其划定边界,这个边界就是为了“公共利益”。

  最高法院在司法解释中指出,为“促进社会公共利益且在必要范围内” 而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可以免责。而台州的这个事例也印证了这一点,为了抓住小偷,追回大爷的救命钱,同车的女乘客拍摄下小偷偷窃的视频,而后网民进行“人肉搜索”,这就是为了“公共利益”,这不但不侵犯隐私,而且是值得鼓励的。所以,像这样的“人肉搜索”多多益善。

  因此,见到违法犯罪的事情,请“随手拍”,让正能量在你举手之间就得到传递。这就是台州事件给我们的最大启示。

  (杨 涛 法律工作者)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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