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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提高慈善透明度没有止境

2014年12月26日 08:26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越是容易招致批评监督的慈善组织,法律越要对他们严格监管约束,越要向他们施加信息公开的责任和压力,才能促使慈善组织适应、习惯被批评监督的“新常态”,自觉将外界批评监督的压力,转化为提高信息公开水平的动力。”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昨天发布报告,援引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的监测结果显示,2014年中国慈善透明指数为44.1(总分为100),比2013年度的43.11上升了2.3%。在公众对慈善信息披露的满意度方面,表示“比较满意”的从2012年的9%上升至2014年的28%,表示“较不满意”和“不满意”的从61%下降到了50%,表明公众慈善透明满意度大幅提升。

  我国现有的慈善组织中,既有像红十字会那样带有官方背景的准政府机构,也有大量与官方无涉的纯民间公益机构。无论前者还是后者,由于从事的是公益慈善事业,决定了慈善组织都具有公共机构的特征,决定了慈善组织必须具有高度的公信力,才能持续赢得公众的信任与支持。而慈善组织要建立高度的公信力,必须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以此提高内部事务的透明度,增强与外界的信息沟通与互动。

  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慈善组织透明指数稳中有升,慈善组织透明度保持相对平稳状态,反映出慈善组织总体发展水平有所提高。在社会全面转型时期,慈善组织透明度得以保持平稳,其实颇为不易。2014年的监测组织中,信息透明度达到“卓越”(得分90以上)的慈善组织比上年增加了11家,达到81家,表明中国主流慈善组织的信息更加透明,从而引领整个行业公信力逐步回升。同时,慈善会、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的透明指数都较往年稳步提高,这得益于我国基金会管理的法律法规比较完备,基金会受到的监管比较严格,在信息披露、年检报告发布等方面做得比较到位。从上市公司监管到基金会监管,经验一再证明,强化信息披露责任并严格问责追究,对完善公共机构的内部治理和提高透明度,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与慈善会、基金会透明指数稳步提高不同,民办非企业机构的透明指数有所下降。近些年,由于对一些官办慈善组织的低透明度、低公信力颇有微词,人们转而对民办慈善组织寄予很大的希望,认为民办慈善组织天然存在于民间,更易受到社会公众的监督,并且民办慈善组织为了赢得社会的信任与支持,天然具有加大信息公开、提高自身透明度的动力。

  然而事实远未尽如人意,一些民办慈善组织在信息公开方面表现不佳,有的搞起“暗箱操作”那一套来,比某些官办慈善组织有过之而无不及。借鉴监管慈善会、基金会的经验,应当制定完善民办慈善组织监管的法律法规,通过完备的法律和严格的监管,督促民办慈善组织履行信息公开责任,切实提升慈善透明度。

  提高慈善组织透明度和公众对慈善信息公开的满意度,只有正在进行时,没有过去时和完成时。慈善组织容易对信息公开产生恐惧心理或“逆反心理”,担心信息公开会暴露更多的“马脚”,招致更多的批评质疑,有时就自觉不自觉缩小信息公开范围,减轻信息公开力度。这种“逆透明”倾向应引起高度警惕。

  每个慈善组织都不能抗拒公众的批评和监督,越是容易招致批评监督的慈善组织,法律越要对他们严格监管约束,越要向他们施加信息公开的责任和压力,才能促使慈善组织适应、习惯被批评监督的“新常态”,自觉将外界批评监督的压力,转化为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的动力,避免形成“惧怕批评监督——拒绝信息公开——透明度降低——遭受更多质疑——惧怕批评监督”的恶性循环。潘洪其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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