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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行贿“黑名单”应从被动查询走向主动公开

2014年12月26日 15:49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可以考虑以某种形式,将行贿“黑名单”向社会公开,从被动查询走向主动公开。以此形成一种不诚信、不守法行为主体自动曝光的制度安排

  据新华社报道,检察机关已建成互联共享的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它由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将立案侦查并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以及相关联的受贿罪等信息整理、存储而建立起来的。只要登上这个“黑名单”,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有需要都可以查到行贿者不光彩的过去。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长期以来,我国市场经济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通过非市场化的方式竞争在某些领域甚至相当严重。对此,无论是竞争者还是执法机关,都难以处理。原因之一,在于缺乏一个全国统一的信息平台。从这个背景看,有了行贿“黑名单”,过去有过污点和不良行为的个人和法人,被各方发现的概率就大幅提高。

  从运行实践看,这一系统已经取得初步效果。自2012年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实现全国联网,到今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34万次,涉及单位579万家,个人791万人。今年9月查询量达到24.6万余次,创单月查询次数历史最高值。

  但是,客观地看,这一查询规模与我国市场经济的规模相比,还仍然偏低。与全国每年巨量的交易量相比,更是微不足道。而且尤为重要的是,这是一个被动查询的体系,有需要的人才会想起进入这个系统查询。如果一个主体不为过去的不法行为付出代价,或者被查询发现的可能性明显偏低,恐怕行贿受贿的交易难以根除。因此,可以考虑以某种形式,将行贿“黑名单”向社会公开,从被动查询走向主动公开。以此形成一种不诚信、不守法行为主体自动曝光的制度安排。

  当然,要彻底清除行贿黑名单,更重要的是加快政府自身改革,尤其是加快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程度。众所周知,相当数量的行贿受贿正是发生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因此,从根子上消除行贿受贿,就必须缩小政府行政配置资源的范围,提高政府公开透明程度。

  匡贤明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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