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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多方合力助法治政府升级

2014年12月30日 09:17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建设法治政府,让政府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活动,既是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也与每一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正因为此,广州更应找准不足,补齐短板,再上一层楼。

  近日,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研发的《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4)》正式发布。在100个被评估城市中,广州排名首位。据悉,这已经是广州第二次在该项排名中位列第一,在2013年首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中,广州市政府得分234.93分,在全国53个较大城市中排名第一。(《广州日报》12月29日)

  广州再次蝉联法治政府评估榜首,无疑是一件好事。回顾近年来广州在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努力,这项殊荣的背后有着诸多实绩。2013年底广州市387项行政审批职权、3138项行政处罚职权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上线接受社会监督,成为全国首个晒出行政权力清单的城市;制定《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集体决策、风险评估、跟踪反馈、结果公开纳入制度化建设……种种制度创新,确实不乏亮点。

  广州连续两次在评估中表现抢眼,自有其内在原因。首先是政府主动公开、问政于民的态度值得点赞,一边主动“晒”——晒三公、晒权力清单都领全国风气之先;一边主动“问”——在各项政策法规出台前积极引入公众参与,并建立全市统一论证专家库等。其次,是广州相对宽松的舆论监督环境,为依法行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充分的公众言说空间,是构建法治政府的一大有利条件。再次,是广州社会各界参政议政的热情和能力都十分突出,无论是“公咨委”从个案上升为制度设计,还是政协委员曹志伟的审批“万里长征图”力促审批流程再造,都是这方面的明证。在这些因素相互作用之下,广州建设法治政府才能形成良性循环,不断深化。

  然而,无论是就广州而言还是放眼全国,在建设法治政府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今年的报告指出,在100个被评估城市中,有52个城市所得总分在及格线以下。即使是评估结果相对较好的城市,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亟待改进。正因为此,要促进全国各地法治政府建设再进一步,还需在多方面发力。

  首先,是在制度层面上,尚有很多问题需要顶层设计有所突破。“权责法定”是划清政府权力边界的重要依据,但当下法律法规对于政府行为规范尚有不明确之处。近日立法法修订,剑指“任性”的地方红头文件等,都可视为制度空白正逐步填补。还有如听证会制度虽已经普及,但听证意见究竟如何制约最终决策,避免“说了白说”等,也需从制度上求解。

  其次,是执行上要重点在基层落实,畅通“神经末梢”。市民对依法行政的直观感受,大多来自于一线办事部门。但由于种种原因,基层单位落实依法行政往往是最难的,矛盾最集中、工作最繁杂、人员最紧张。只有在打通法治“最后一公里”方面再加大力度,给予充分的人力物力支持,才能让百姓“零距离”感受到法治的进步。

  再次,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是要“治官治权”,除了政府“自我革命”之外,还必须引入多方面的监督、评估机制。不久前,国务院引入第三方机构就简政放权实施进度进行评估,对各地方都应有所启示。“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舆论监督、公众打分、专家咨询等方式,都可形成建设法治政府的合力。此外,还要强化人大作用,积极对政府进行监督。

  建设法治政府,让政府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活动,既是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也与每一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正因为此,广州在建设法治政府方面打下良好基础后,更应找准不足,补齐短板,再上一层楼。张涨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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