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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驾车避大货撞路灯柱身亡 保险公司难“免责”

2015年01月14日 09:50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

  2014年4月8日清晨,在惠山区锡澄路一个路口的绿化带内,一名中年男子张某被人发现倒在地上,已经没有生命体征,旁边停放着一辆三轮摩托车,现场没有车辆撞击的痕迹。

  交警调取现场监控录像,从监控画面中看到,当时事发路口一辆重型牵引半挂车准备向右变道转弯,没有开启右转向灯,但是车速缓慢,而张某驾驶三轮摩托车快速行驶在半挂车右侧车道。几秒后,半挂车开始刹车,双方车辆没有发生碰撞,但三轮车却突然失控,直接冲向右前方绿化带,撞上了路灯灯柱。事发后,半挂车刹车停留了数秒,便驶离现场。交警部门认定,半挂车驾驶员黄某与死者张某对事故负同等责任。张某的家属要求黄某、半挂车所属运输公司和投保的保险公司共同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7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驾驶机动车通过路口未减速慢行,遇情采取措施不当造成死亡;黄某右转弯时未开启右转向灯,事发后未及时报警、抢救伤者,离开现场,双方的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应负同等责任。据此,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死亡伤残限额内赔偿原告方11万元,超出部分的59万元由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承担50%。通讯员 华茜 张玮 记者 张建波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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