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更需关注过半数人“原本就没啥节日福利”
全国总工会日前举行2015年度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对员工福利发放的相关规定做了细节性的解释。一些之前被单位以反腐倡廉、反对“四风”为由拿掉的福利得到“正名”。而在中国青年报对21609名网友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39.4%的受访者原先享有的福利全部或者部分被取消;奖励休假或休养成受访者的最大梦想福利。(1月20日《中国青年报》)
到了年末,节日福利又成大家关心的话题。就在舆论大喊,反腐不能把正常福利也反掉的时候,我们突然发现,在接受调查的人当中,还有58.4%的人“原本就没有啥福利”。相比着福利受到影响的那些人,这一大拨人的工作待遇和状态,更值得我们关注。
既然正常福利是法律规定,为什么会有一半多的人没有呢?而这些人又主要集中在哪些单位呢?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要知道,某些地方反腐反掉福利,是最近才出现的;可一半多的人根本就没啥福利,却是长时间就存在的。
另外,带薪休假,本就是法律规定,而且从法律的刚性上来看,要比发点东西、奖励两张购物券、办个抽奖活动等节日福利形式,具有更大的强制性。但为什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权益,成了一种额外的奖赏呢?而且还是期盼中的奖赏,这又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弱势。
把带薪休假当成奖赏休假,而且还是充满无比的期待,我相信跟那原本没啥福利的一半多人,应该是重叠的。这群人有着某些共同点,那就是,他们几乎都是最基层,最弱势的劳动者。他们想争取本该有的福利,由于不被关注,往往也是倾诉无门,久而久之,他们也已经适应了这种正当权益被剥夺的畸形状态。
在同一个劳动权益保护的制度下,不同的群体有不同的待遇,这是不正常的。这个调查,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当下劳动者权益,尤其是在非公单位,保护严重不足的现实。
这样的不正常,戕害的是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也有损法律的尊严和相关部门的形象。必须正视起来,从镜子中看清自己工作上的不足,果断采取措施弥补。 □王 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