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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超市现“奇葩”规定:每月至少抓一名小偷

2015年03月05日 09:49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

  2015年3月4日,位于南京傅佐路的一连锁超市接到公司新规定:从3月起,每月每店必须抓住一名小偷,如果完成不了任务店长罚款100元。抓住小偷的标准是,小偷付十倍罚款。

  该店的店长告诉记者,这个规定看起来荒唐,但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她告诉记者,自己分管的店不是太大,但每个月都有物品被盗。就在不久前,店内被盗两瓶茅台,月底当班员工自己承担了费用。上月店内盘点,发现一种型号的酒再次丢失数瓶,于是当班员工留意停留在该地的顾客。前天早晨,发现一位男士在该酒货架处逗留时间较长,后发现拿起酒藏起来出了门。员工追上去,该男士发现不妙,丢下酒就跑。哪知道被路边车辆一碰,摔了三跤。当班员工防止该男士逃跑中受伤,最后没有继续追下去。

  记者在该店的收银处看到,最醒目的位置摆放着二张照片。店长告诉记者,这是经常光顾他们店的小偷,照片是小偷被抓后,他们从监控截图的。店长指着一位戴眼镜的小偷说,该人原常光顾他们公司盗窃,员工发现他来就盯着他,这个小偷偷不到物品,就不再来他们店了。现在公司出台这个政策,虽然就罚100元,其实是让大家提高警惕,当班店员和公司少损失。 (记者 吴俊)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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