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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竞标引纠纷 多年好友反目互殴获刑

2015年03月06日 16: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宁德3月6日电 (李平 林如婷 叶茂)当友谊掺杂利益,再深厚坚固的情谊都很难不生裂缝,福建霞浦县一对多年好友就因店面竞标而反目互殴。霞浦县法院6日披露,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9月30日,吴某某与林某因霞浦县财政局附近的店面竞标事宜产生纠纷。次日9时30分许,吴某某将林某摆放在上述地段的手机配件摊位掀翻,双方因此发生扭打。期间,吴某某持拖把击打林某,致其右肩关节脱位及头部挫伤等。

  经霞浦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检验鉴定,林某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吴某某的伤情亦构成轻微伤。2014年11月3日,吴某某向霞浦县公安局投案。案发后,吴某某向霞浦县公安局预缴赔偿款6万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认为,吴某某因琐事而故意殴打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当追究吴某某的刑事责任。吴某某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从轻处罚。结合审前社会调查情况,对吴某某可宣告缓刑。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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