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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完善中国“绿卡”建立灵活技术移民制度

2015年03月25日 15:35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

  在23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指出,为了让人才“引得来”“留得住”,意见提出要实行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吸引制度,规范和放宽技术型人才取得外国永久居留证的条件,探索建立技术移民制度。

  我国旨在打造一个创新驱动的发展型社会,这样的社会必然需要四方人才的汇聚,引入外脑被证明是实现创新型社会的有效途径之一。当今被公认的创新大国,无一例外都是海外人才友好型社会,各类人才总能找到或创造适合自己创新才能的工作岗位。以加拿大为例,宁愿拒绝腰缠万贯的投资移民,也要想方设法吸引技术移民者。

  我国通过各类各批次的人才引进政策,不惜重金,大规模向海外揽才,然而,在解决“引进入”后,问题往往出现在“留得住”的环节上。人才进来后,在还未能充分展现其创新才能或其创新才能为我所用之时,人才选择了离开,导致我们相关政策的社会效益畸低。

  造成这一局面的因素固然有多种,但其中一点是我们缺乏灵活的技术移民制度。

  当前我们采用的“绿卡”制度,存在诸种问题,一是门槛太高,如投资额最低要达到50万美元,这对一个创新力尚未迸发出来的外国人才而言,显然是高不可攀的门槛。二是针对性不强,我们当前的“绿卡”制度,表面是要吸引人才,但实际操作中往往变成吸引“洋土豪”。在具体针对科技人才方面,要求先要有“对国家重大贡献的技术创新”的前置条件,也使得相关规定的吸引力大打折扣。

  我国光有外国人永久居留的“绿卡”制度,却没有其他制度的配套,这“绿卡”的升值功能也没有发挥出来。一个完整的移民制度,应由入境、居留、入籍这三领域组成,我国光有一个永久居留的“绿卡”制度,却没有入籍制度相伴随,这影响了持绿卡者在中国置业发展等一系列长期人生规划。另外,中国应加快研究推行“双重国籍”承认的弹性制度的可能性。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导致人才流动性差。

  我国已经逐渐成为外国人首选的工作居留之地之一,每年来华留学深造的外国学生的质量和数量也在逐年提高,大批有创新潜力的外国年轻人才希望在中国寻找他们的“中国梦”,他们身怀某项社会需要的才能,他们很快能在市场化需求中找到合适的位置,只要给他们充分的时间,他们的创新才能总将能被我所用。实现这样目标的前提就是要调整外国人永久居留的条件,建立有效的技术移民制度。

  建立有效及灵活的技术移民制度,就要紧密地与创新型社会的市场需求联系在一起,各类身怀技术与高文凭的外国年轻人,都有机会在中国找到自己的位置,他们有机会获得永久居留权,而且还有机会获得中国国籍。正如《意见》指出,对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在创办科技型企业等创新活动方面,给予中国籍公民同等待遇,显示灵活性。同时,围绕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全球引进首席科学家等高层次创新人才。(□和静钧 作者是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察哈尔学会研究员)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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