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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检互认”难落地症结在哪

2015年03月31日 13:12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

  这是许多患者尴尬乃至“窝火”的经历:看同一种病,跑不同的医院,各家医院CT、B超、血项等检查结果互不相认,不断重复检查,单据攒了一堆,付出无数的精力和花费,检查结果也是一样……(3月30日《新快报》)

  上医院看病先做检查成了一种惯例。诚然一些疑难杂症为了准确的判断进行必要的检查无可非议,但是一些感冒咳嗽之类的小病直观就能诊断准确也得做大量检查,尤其是短时间内在甲医院做过检查,一旦需要转入乙医院治疗又得重新做检查。一病多查,反复检查成了病患者心腹之痛。

  对病患者来说,做一次检查非常的不易,一些检查室人满为患,做一次检查少说也得一两个小时,这对于重病号来说非常的艰难,得有人护送,耗费掉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及时治疗非常的不利。不仅如此,检查费贵之又贵,随便做个CT都得上百元,检查过繁不仅加剧了“看病难”,而且也推高了“看病贵”。再则,医院过多的开出检查单,也影响了看病效率,加剧医患矛盾。

  客观地说,什么病要做检查,什么病不用做检查很难理得清。但是已经做了类似的检查,而且检查部位一样,为何到了另一个医院还得做检查?难道新的医院检查仪器会有不同?何况“我国卫生部门要求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 怎么就不予以认可,说穿了,检查并非完全是为了诊断病情,而是为了获利,为检查而检查,或者害怕担责,不顾病人感受。

  现今不少医院实行“医药分开”改革,医归医,药归药,以药获利的空间已经缩小,而医事服务费用也受到一定的限制,要想获利或者提成,只剩下检查这一渠道。因而,一些医院进行策略转移,鼓励多检查,并以检查多少进行考核,检查单开出多者奖,开出少者罚,为了得到更多的奖励,可检查可不检查者尽量的予以检查,医疗结果互认至此成了一句空话。

  医疗检查按说也不是随意乱定,经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而问题出就出在合法的定价。物价部门对检查项目审核严一点,价格就低,而物价部门手高抬一些价格就高,而如果是与物价部门关系好一点,价格就完全不一样。

  医疗结果互不买账,关键是利益在其中,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定价。要解决这一问题,还得抓源头,解决盲目定价,最好的办法就是对检查的每一个类别进行审核,并控制利润,相信有助于推动“医检互认”。 (钟冬兰)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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