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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名泉保护形势严峻 泉水洗车污染禁而不绝(图)

2015年04月12日 13:53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

  ▲8日上午,趵突泉水位恢复到27.70米,这令看泉的游客感到欣喜。   本报记者 周青先 摄

  ◥2010年秋季,趵突泉在丰水期“腾空”的盛况。 本报记者 周青先 摄

  有不少游客竟将泉池当成了“许愿池”。 本报记者 左庆 摄

  在今年的两会上,有代表委员建议,在关注泉水喷涌情况的同时,也应该重视对于泉水载体,即泉池以及周边环境的保护。针对此问题园林部门表示,2015年将进行十余处泉水的修复工作,主要针对泉眼疏通、池壁清理以及周边环境提升等方面来进行。

  海绵城市>> 城区年增地下水320万方,供泉水喷20天

  每年的春季,济南的趵突泉水位都要持续走低。而在夏季,济南市不少街道却又一片汪洋,大片的雨水白白流失。怎么缓解这个矛盾?

  据记者了解,随着城市快速发展,济南城区南部上游地面硬化加剧,湿地、塘坝被大量占用,失去了调蓄功能,导致雨水下渗量减少,对城市排水和河道行洪形成巨大压力。同时,因城市大面积硬化,省城每年流失的雨水量超过3000万立方米,通过降雨获得地下水的补给量逐年减少。随着地下水补给量的减少,济南市的泉水流量也日趋减少。

  济南市正在试点建设“海绵城市”。海绵城市初步建设时,济南市每年可新增地下水320万方,按照目前各泉群每天不到15万方的喷涌量可喷20天之久。

  根据政策安排,三年试点期间,济南市可获得中央财政补助15亿元,通过中期评估和最终验收后,还可获得3亿元的奖励,共计18亿元。

  据了解,“海绵城市”是一个新概念,它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水“释放”并加以利用。“海绵城市”建设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积存、渗透和净化,提高雨水资源化水平,保护生态环境。

  根据“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济南制定了四大目标。其中一大目标就是促渗保泉。据了解,目前全市年地下水补给量为326万立方米,城市绿地率34.8%;到“海绵城市”初步建成时,年地下水补给量目标达到647万立方米,城市绿地率不低于37%。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济南城区每年可新增地下水300多万方。按照目前数位,各大泉群每天喷涌量不到15万方,这些地下水也足够供泉水喷涌20天。

  记者探访>> 或遭破坏或已消失,多处泉水保护不力

  在探访中,无论是七十二名泉中的玉环泉、舜井,还是醴泉、饮虎池等其他泉眼,都存在泉池保护不周的情况。舜井由于地处建筑工地,其后面的石碑已经被钢筋护住。井口虽有铁丝护栏,但井内塑料袋、矿泉水瓶仍然清晰可见。相似的情况也出现在五龙潭附近的醴泉,醴泉泉池内经常会出现纸质宣传册,经常是今天刚刚打扫,第二天继续出现。

  而望水泉、芙蓉泉等已基本停喷的泉水,则面临这池内水质变差的问题。芙蓉泉泉池不小,但由于泉水长时间不流动,因此水面上已经浮上了薄薄的一层水生植物,本来池内存在的几十条金鱼也不见踪影。而趵突泉公园内的望水泉地处公园最深处,游人不多,对泉池的保护也显得力度不够。几日雨水下来,不仅有复涌迹象,水质还变得愈发浑浊,前一天的矿泉水瓶第二天依然存在。

  在济南城郊,很多泉水的现状则更加糟糕。位于龙洞风景区的林汲泉已经变成了“垃圾箱”。不仅泉池内出现了不少垃圾,周围环境也遭到破坏。林汲泉现今仍未停喷,但由于保护不周,已经鲜有游客到此。类似于林汲泉的情况,在济南郊区、区县并不鲜见,而一些无名泉,则已经由于附近居民过度开发而消失。

  委员建议>> 对破坏泉水行为要有明确界定和处罚措施

  据记者了解,在迎仙泉、百花洲、曲水亭等泉水旁边存在不少市民用泉水洗车的现象,多个部门为此展开了多次治理,但是每次都禁而不绝。有媒体报道,曾有洗车商家直接从迎仙泉内抽水来洗车,但是《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对这种不文明行为并没有明确的界定和相关处罚措施。

  很多市民对这种不文明行为很不满,“泉水是用来喝的,怎么能随便抽取呢?”有些市民在洗车时还使用清洗剂,不少市民担心在泉边洗车,这些清洗剂和脏水会流到泉池内,影响到泉水的清洁。不过也有市民认为在泉边洗车对泉池和泉水影响不大。

  记者查阅了《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发现,《条例》明确规定,在泉边洗衣、随意倾倒垃圾以及填埋、占压、损毁名泉泉池、泉渠及其人文景观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而对是否能够利用泉水洗车没有明确界定。

  政协委员高咏梅等人认为,《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是在2005年公布实施的,目前已经有十个年头,里面的内容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发展已经不再具备可操作性,“比如对泉水就没有明确规定,应该进行修改。”

  高咏梅告诉记者,泉水洗车对泉池是否有危害,危害程度有多大,“相关部门应组织专家进行详细的界定,如果对泉水确实有害,应该在条例中明确禁止。”而且,还应该确定相关的处罚标准,“由于泉水是济南的灵魂,处罚标准不应太轻,否则起不到震慑作用。”

  本报记者 蒋龙龙 见习记者 高寒 实习生 王伟 王宫钦 苑梦月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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